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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oktober

    子路:关天生物考察散记

    鸳鸯蝴蝶篇

    恩,就先从还是胡扯和锦瑟无端端说起吧。这两人一直盘据在天涯副版《百姓酒馆》一带占山为王,号称“老板、老板娘(以下简作LB、LBN)”,打着黑店旗号,统领着好一大票人马,能量实在惊人。只是这两天正跟社区闹翻了,被双双撤职,眼瞅着是要散摊子了。
      
      
      先说“还是胡扯”。我一直看这人不顺眼,正好趁这个机会骂他一顿。这人惹人生气的理由至少有这么几条:
      
       其一、该人动不动就感慨今不如兮,摆元老资格冒充九斤老太太,说话老三老四的。当年那是人家老冷牛猪二牛,有你什么事啊?你还不是一个瞎打岔的?学谁不 好,非学那吸毒犯马拉多纳,只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胡扯从来就如何如何”,“胡扯从来不如何如何”,牛什么你牛?你当这是好习惯哪?西方人说“以第三人 称自称的人绝对不可信任”,知道不?
      
      说起来有这坏习惯的人还真不少,有个叫“蟋蟀王”的家伙也整天“本蟀本蟀”的,一只小小昆虫,做什么军阀迷梦啊你?!这纯属意淫。以后只准叫“本蟋”。
      
      
       其二、这胡扯的名利心实在太重,特别放不下。当初胡扯也曾热热闹闹地被选做关天的版主来着,以为自己是商鞅呢,太急于求成,没过10天就让人家给轰下来 了,整个一个巴列维的白色革命。后来又是什么“倒苗”,又是什么出走,又是回来开酒馆,反正特折腾。有这么段“宿怨”的历史咱就该收敛点,结果每次这边一 闹“倒版”胡扯都跑过来拍砖头跳大神搞行为艺术带出溲主意,瞎折腾什么呀你?!瓜田李下,好心也是坏心,坏心更是坏心。这种地方让人随便黑上两砖躲你都没 得躲。
      
      
      其三、臭显摆什么呀你,居然收七八十个女徒弟,做孽不是!天涯统共才几个MM,就让你这么统统霸占了?让不让 其他GG们活了?!不是自己找人恨嘛。你个瘦得跟王志文似的家伙,跟人家有钱有势的大资本家学什么呀!“深挖洞,广积粮,多挣钱来少找娘(最后这字从古 意)”,人家古人说得多好!
      
      
      恩,先喝口水。留着LBN慢慢折磨。

    LBN。
        
        这字母组合是不是给你一种冷冰冰硬梆梆的金属感?一时感受不深的话,你可以从 KGB 上再找找,那感觉大体近似。
        
        LBN的至亲透露说此人在中学里的形象完全就是《青春万岁》里的那个李春,想起来了么?就是几个女孩中成绩不错,奔头奇高,整天斜着眼看人习惯撇着嘴冷哼的那个。设想一下这人后来入了军警系统,再被分配去专门给可怜的孩子们灌输马列主义什么的。。。
        
         所以一点不奇怪,此人的政治倾向一向是傻左傻左的,自豪地宣称“每年我都要教出几十个仇日愤青来”,最近还扬言“阿扁闹得越凶越好,咱正好一锅 端”。此人以前也一直直着脖子喊“打美打日打台”什么的,说是把人家外国记者都给吓着了,就没见过这么冲的。要赶上再闹义和团,这人应该在红灯照里闹个大 师姐什么的干干。
        
        可是跟我们这个年头大多数其他愤青一样,我发现这人骨子里又小资得出奇。人家长卿虽然也自认小资,但属 于冬虫夏草型,好歹还总有时有晌,不耽误每年夏天干爱国愤怒的正经事。LBN这人则实在是中张爱玲王小波之流的毒太深,甭管春夏秋冬,要么是撒娇“五月 里,可不可以说说胡话“,要么是“下雪了,让我们坏一下吧”,还故做骇人奇谈,论什么“破鞋与操蛋鬼”,整天写些个似通不通迷迷幻幻的诡异文字,这瓦解起 革命群众的斗志来比那台湾特务起的作用还坏。总之给我一个感觉,真要打起仗来这人很可能比长卿还靠不住,顶多是能在半道上打打快板鼓励鼓励别的同志,“背 黑锅我来送死你去”。
        
        《百姓酒馆》说是LB和LBN共同治理,其实哪有LB什么事,谁不知道大家都只认识个LBN。这 LBN的治理风格用八个字形容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任性之极。比如新人过去开个玩笑吧,LBN二母指头随便一搂就把你给封了,给出的理由是“爱国卫 生消灭苍蝇”。经过沟通终于解释清楚了吧,她解封的时候不但不赔礼道歉,还要说什么“鉴于该新人一再表忠心,我就先解开,看两周表现”,整个把自己当武则 天宠着,拿豆包不当干粮、拿群众不当人看。
        
        酒馆还干脆自称黑店,搞成了臭名昭著的小圈子,打出旗号叫“黑店在我心中”,LBN恩危并施逼着搞出一出又一出吹拍自己扩大影响的活动,居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酒馆里的人大多跟LBN一样属于左派,他们不说积极进取争取搞些个大牛贴子驳斥汉奸镇住关天群右为“虽远必诛”助力,反而整天阿哥阿妹灌水猜谜,整 天莺莺燕燕自己玩过家家。我看这就不顺眼,自从看到了这帮家伙我才成了悲观主义者,认定美帝和平演变的阴谋怕是终究有实现的一天。
        
        现在呢,哈,出事了吧。LBN和LB两个狂妄自大,居然没事去惹人家“编辑”大哥,被当场撤职。居然之后还拿出什么社区章程跟人家讲理,你以为我们这里是美国哪?这不,眼瞅着她们这过家家是过不下去喽,小圈子也要解散喽。哈。
        
        还我天涯的严肃面貌,就从拆除黑店开始!终于迎来了论坛的新面貌,一个整齐划一一切有序的时代来到了。为此高兴,为此欢呼,我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热泪。


    动物凶猛篇

    这关天看来确实是堕落了。明显的证据之一就是大国小民这样原来的标准混混、掷弹二等兵居然现在都闹上了个师长旅长的干干,出头露脸三混五混成了可以四处拱手的知名人士,想想怎不令人揩泪长叹!
      
      唉。。。
      
      大国小民的文章赶时髦学的是王小波的路数,水平相当一般,倒不是没才,主要毛病是罗索,哪句废话都舍不得丢,动不动从盘古开天辟地说起,七绕八绕,等快说到点上想抖包袱的时候下面已经睡倒一片了。估计论综合实力在王门群狗中排名也就是三千到一万左右这么个位置。
      
       因为对文章不够自信,所以这人一向是故做嘻皮笑脸大言炎炎假装是闹着玩胡写,被砸得缺胳膊断腿时好咬牙傻笑做无疼痛神经状。其实据本人观察,这家伙一个 “名”字始终勘不破,还是很在意别人评价的,对自己的几支破扫把相当珍惜,不管什么破烂都一一洗干净了认真收在所谓“专集”里当宝贝,还四处跪票拉客央人 去看。而且这人是一脑袋的植物神经,见夸则喜、见骂生恨,条件反射一般,想想真是好单纯、好可爱哦。
      
      说起来这家伙以前真没出息 啊,砸起砖来也就是跟着别人屁股后面咋乎咋乎、砍砍碎砖头,从不负责主攻,越是军歌嘹亮红旗高高插上山头眼瞅着快胜利了,别人正开始盘算为了形象计是不是 该“费厄破赖”一点的时候,他的英勇才全显示出来,自己个儿又吹号又冲锋的大演独角戏,欺负逃敌还捎带手调戏两把女俘虏。
      
      比如 说,有次德高望重、见解不凡的李寒秋李大师不知道怎么猪油蒙了心,毫不策略地说了句“苏联枪毙波兰的地主资产阶级军官,四万我看是杀少了”,哇,立刻炸锅 了,广大网友这些年中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毒太深,纷纷参与讨伐,李大师挨不住猛烈批斗,不敢坚持真理,只好违心做了个检查。
      
      眼看 着风波平息了。某人本来不怎么出面,偏在这个时候一溜小碎步窜到台上,摸出个塑料小喇叭大声发表《我看李寒秋的道歉书》,姿态轻浮,哗众取宠,却受到了很 多品味不高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廉价表扬。这就好比老虎耍威风的时候他藏得好好的,等人家被乱枪打死凉透了的时候他就来了劲,在虎头上踩只臭脚,扯烂自己衣 襟、脸上抹两把血招呼别人快来照相。这什么人嘛这是!
      
      现在好象有些进步了,偶尔也能看到大国小民在战况不明的时候站在少数派一方不咸不淡扯上两句,有时还事事儿的摆出点“俺可是过来人”的大蝈哥资格,估计其动机也就是做态搞平衡,顺便跟MM们混脸熟套瓷。而且毕竟是人微言轻,每次起到的实际影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大国小民能给人留下“有这么一号”的深刻印象,三分是因为他罗里罗索的狗屁文章,七分倒是因为其顽强的生存姿态及其蟑螂般旺盛的生命力。不管是碰到老而 弥坚的欣夫欣老英雄,还是无照神医赛华陀三七生三先生,这厮从来都是一脸贼兮兮的招牌坏笑,随你骂随你打气死人不偿命的橡皮球风格,人家多大的英雄豪杰都 给弄个生没脾气。
      
      擅做美文的大才子玛雅虎君与大国小民有“海归”一争而终不能胜,观战高人评论“这完全是老虎碰到乌龟下不去 嘴”,我曾建议“何不以尿尿之”;屡发怪论的小才子长卿君与之争论“山海经”,被这厮小白眼一翻,使出了一连二十多个“不想搭理你”的无赖战法,当场把时 代好青年长卿君活活逼疯。大家都替这人害臊,他居然还好意思拿这些个四处丑表功!
      
      我每次对此人的顽劣实在看不过眼的时候,都忍不住下山来以良师治友的身份对之语重心长耳提面命教导一番。记得有那么一次他发贴被封,可怜巴巴抹眼泪儿四处哭诉,我老人家曾专门做诗安慰,其诗云:
      
      傻眼了吧, 白忙了吧, 言论自由没有了吧,
      给封了吧, 被涮了吧, 知道江湖险恶了吧,
      受伤了吧, 痛苦了吧, 从此愤世嫉俗了吧.
      冷场了吧, 虾菜了吧, 只好又去潜水了吧.
      
      据我所知,他为了这雪中送炭的亲情直到现在还感动不已。
      
       还记得另一次这厮跟“风过耳朵”“farrell”“wxy466”和“Tu22m”几个毫无尊老之心的坏小子因为争论“科学之极限”对欣夫老人百般挖 苦攻击,那时我曾如负责的兄长一般,婉言批评他“不阴不阳,面目可憎,扇以阴风,点之鬼火,嘻皮笑脸,死相下作,装疯卖傻,天怒人怨”,这厮执迷不悟,居 然回嘴说什么“天怒人怨也不错嘛”,让我不得不指出“这评语的重点在于死相下作四字”,终于令其愧惭而去。
      
      细算一番,在关天这虎狼之地,能治得这种家伙一点脾气都没有的,唉,也就是不幸身为智慧与正义双重化身的区区在下喽。。。

    珍禽异兽篇

    古清生古君是我在《闲闲书话》认识的,当时还以为是哪儿来的随便什么乡土作家。后来才知道,古君曾经参与炮制大名鼎鼎的《中国可以说不》一书,是革命爱国前辈,我倒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了。
      
      不过古君自从定下“说不”的基本方针后,就从革命斗争前线就渐渐退隐,大概是本着锻炼新人的想法,把给祖国的政治思想把舵的重担放手托给了其他战友,自己仙袂飘飘,独身一人走向我们古老文明的源头,钻研旅行和美食文化,写出了很多《地方志》《美食篇》之类重要文章。
      
       古君研究美食是有真功夫的,绝对不是“工农兵大众菜谱”就可以打法的。陆文夫当年写《美食家》,里面的一切道听途说的假招子比较多。古君写到的美食可是 他真正一口一口吃出来的呀,容易嘛!为此据说老古的体重已过二百斤,早就“清”不起来了。这种为了事业勇于牺牲的精神还不值得我们大家感动佩服学习的 吗?!
      
      当然对于古君这种张良范梨一般的古风高举,也颇有一些年轻同志一时不能理解,以为是革命志气消沉了。比如说曾见某学生痛苦 流涕地跟贴说:“当年古先生的书我最爱读,千遍万遍学不够。因为景仰先生,省下饭钱买《说不》,饿着肚子连看N谝,以后才坚定地走上了反帝爱国之路,被他 们骂做愤青,九死不悔。谁知道大业未成,右派汉奸依然满世界都是,美敌日酋尤在猖獗,台湾也未收回,你你你,你个革命导师倒堕落到了整天吃吃喝喝的地步, 象什么样子。快还我青春!”
      
      古君的文采甚好,随手扒拉扒拉那都是一篇篇上好文字,fans无数,采声如潮。只有在关天这地方,有 个认死理的陈愚版主不知道哪根筋错了位,一点不知道尊重革命元老,说什么“一篇吃喝文章最好不要四五个地方都发,这跟思想研究也没什么关系”。你就听他这 名字:蠢,还愚!哪里欣赏得了我们古君的精妙文采,还有古君美食救国的深刻用心!
      
      我们古君虽然一向谦逊有理,可就是泥人也有个土性啊!何况古君还是地质队出身,讲究个“钻”字,一怒之下,也顾不得原定的长期战略计划,把所有长短文章都一篇一篇贴过来,还有位红颜铁扇绿尘MM过来帮忙刷浆糊,两人一唱一和,谈笑风声间陈愚等灰飞烟灭。
      
      古君曾扬言他的文章千字二百不二价。值,绝对值。这文章就跟白兰氏鸡精一样,全是浓缩的精华啊,小尝一口都鲜得不得了。他的大段文章我都不敢一次看完,生怕营养过头闹不消化。
      
       我曾跟古君发生过一次小小争论。他当时贴了部得意的小说旧作“一头叫知识分子的猪”,按照我的理解,这小说对整个知识分子全体相当鄙视,内容上也是对知 识分子怎么愚蠢可笑怎么编排。我虽然没有知识,“身不能至心向往之”,还盼着有朝一日也能“分子”了好有面子光荣一把,你总得给我点盼头啊!忍不住就说 “古老你也是知识份子怎么能这样写呢”,古君撇嘴道“你骂谁是知识分子”,然后口若悬河,罗罗罗罗,用一大串复杂专业的文艺理论将鄂然中的我当场击毙。
      
      以后他就再不理我了。
      
      下面仿青海花儿做小调一曲献古君,以表崇拜之情:
      
      
      翅鲍虾蟹兮,
       姜葱加醋。
      鱼汤爱国兮,
       抗日勋著。
      
      大地奔走兮,
       不亏我腹。
      理论联系实际兮,
       还能下厨。
      
      千字没有二百兮,
       甭想我出。
      知识份子偶弗是兮,
       吾名扬于曾经说不。


     啼血哀猿篇

    我跟槟榔先生没有直接打过交道,只是偶尔跟贴小嘀古两句,所以原来没计划写他。只是这两天看了槟榔先生的几篇新作,实在有太多的崇拜之情,忍不住要稍微表达一下。
      
       每当看到槟榔先生的文章,我都想起过去常见的一种工农兵雕塑:一般前头是个第二性征很不明显的农民mm,踮着脚喜滋滋的手捧一大抱麦子;中间是个雄赳赳 的PLA曼gg,紧握钢枪怒目圆睁,有时候一手高擎着个看不见的虚拟炸药包,有时候则胳膊向前大力挥出,做个“推”或者“劈”的姿势;最后再有个工人叔叔 做滑冰状,身体向前伏着,一只胳膊保护脖子,另一只胳膊握着拳头向后高甩,大概是表示紧紧跟随的意思。
      
      造型或有不同,但主题基本 一致,爱国,悲壮,牺牲,坚定,乐观,勇敢,革命,斗争。。。你把好词都用上吧,形容这雕塑都是不错的,在电影中出现时还配上“当当当”的音乐(解放军进 行曲的头几小节,不是only you)。在我看来,要是能够分身而三,槟榔先生完全可以做这组青铜雕像的最佳注解。
      
      最初看到槟 榔先生的文章而留下印象的,是《我常常准备着自杀》一文,当时大吃一惊,心想这是怎么话说的,人命关天,要是人家实在有困难过不下去,咱虽然一向节俭,这 次也一定要咬牙捐上个块儿八毛的。读完后放心了,也有点失望,原来是看社会不公,自己混得也不能算太好,所以就开始把自己往死里逼。我当时不禁有点郁闷地 自责:自己的现实情况比他也不见得强多少,为什么一次也没想到自杀,居然就这么厚着脸皮一天天苟活着。
      
      以后看多了,就知道这是槟 榔先生文章的一大特征。解放前演电影有“苦情皇后”,天涯里现在要评选“苦情皇帝”或者“苦情王子”,非槟榔先生莫属。“我要悲愤地呼喊”,“让我控诉这 苦难的人间”,“你们都来杀了我吧啊啊啊”。。。血泪斑斑,摧人肝肠,不哭不行。我最近已经养成习惯,每次看槟榔先生的文章,先预备好一条湿毛巾在手边, 随时准备泪飞顿作倾盆雨。
      
      槟榔先生的另一个特征是酷爱划分派别,他自己归了个“鲁迅左派”,与“毛左”和“右派”区别,而且还主 动勇挑派中旗手的重担(不过这一派中还有什么其他人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又鲁迅又左派,一看就是上八洞神仙。但槟榔先生似乎觉得“左派”这个词不够味 道,所以经常要自称“左棍”,摆出“右派小资过来撒马一战啊”的架式。
      
      真打起来的时候却都打不凶,槟榔先生亮相之后就改唱文戏了,对方也大多给面子,大家抱拳拱手,称兄道弟,你好我好,轻飘飘比划几下之后就是互相打哈哈说“求同存异咯,后会有期哦”。我一直疑心这是假打,有欺骗观众的嫌疑。我要求退票。
      
       槟榔先生真正的战斗性表现在他的表态上面。每次国内国际出了事,槟榔先生都会在第一时间郑重发言。对于孙志刚之类国内事件,槟榔先生的发言给我留下的印 象不深,因为有很多其他人的发言虽然在激情方面与之相比先天就大有不足,但内容上与槟榔先生的颇为近似。我印象颇深的是美国对伊战争那次,槟榔先生当即庄 严宣布:
      
      “我仅以我个人的名义向以美国为首的犯罪集团对伊拉克的侵略表示我的悲愤和抗议,我发誓我宁可呆在自己国家的监狱里也绝不去这样流氓性的美国,我对小布什的流氓行径决不宽恕,我保留有随时为第三世界被压迫民族做“人肉炸弹”的权利。”
      
       我当时实在是担心哪,槟榔先生身在有大批美军驻扎的韩国,做人肉炸弹实在是大有机会。。。好在槟榔先生一直保留而没有使用这一神圣权力。美军最近抓到了 萨达母大叔,槟榔先生怒了,虽然他一再表示“反美也反萨”的立场,可你美帝也太张狂了吧?这实在太不给面子,我担心槟榔先生受了刺激搞出点什么“武器的批 判”来。
      
      看了槟榔先生的新作《自由伊拉克战士》及后来对网友的解释后,我终于放下心来。天才啊!槟榔先生创造了一个“真实存在于文本上的”自由伊拉克战士,这下子有了替身去战斗,槟榔先生也可以放心归国与家人团聚,皆大欢喜。
      
       槟榔先生的新作还有爱国名篇《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大意是说有人劝他想办法入外国国籍,槟榔先生坚决表态“不谈能不能入成的问题,我坚决不做这种 叛国的事情”。隐约记得类似情节在《我爱我家》里出现过,有个家伙说“我最爱国!就算你现在立刻就发绿卡请我去美国,我也。。。可也没人请啊。”
      
      我也不出这个境界,“我也爱国!就算现在有人当场给我大捆大捆的美元,再出动一队一队的裸体美女来诱惑,我也。。。可也没人这么干哪”。惭愧,在坚定性方面我比槟榔先生差得实在是太远了。
      
      突然想起,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费曼有本自传叫做《你真有趣,费曼先生》。实在忍不住,我最后要把这句话善意地转给槟榔先生:您咋那逗捏,槟榔先生?

    子路: 彻底鄙视肉唐僧

    湖人前些日子嘱我评论一下五岳散人和肉唐僧, 我犯懒给推了.在我看来这两人没太多相关性, 该分开来. 以我的个人兴趣, 五岳散人那样的巨室不妨且放在一边, 真要写的话倒是该重点写写我们肉同学. 想不到这些天风云突变, 乱作一团, 围绕着肉同学掀起了一场小台风. 如此热闹, 看来正是写点东西的好时机.
      
      从名字上看, 这肉同学显然应该是个秃头胖子才对. 不过据他自己说似乎五岳散人更合乎这ID的形象, 那莫非肉同学倒没准是个长发小瘦子不成? 且存其疑吧.
      
       相貌倒还是小事, 这人跟他ID更大的矛盾处在于: 我没见他怎么“肉“,挺犀利的,更别说什么“唐僧“了. 要说是和尚, 那也是典型的花和尚, 嘴里咬半只狗腿, 捏着醋钵拳头四处找人开水陆道场的那种. 恩? 不对, 我这不是拿他比鲁智深了么, 肉同学哪有那么深明大义一身佛光啊, 你也配!
      
      再细一想想, 对他更贴切的比喻应该是手使两把大爷的季达, 管你百姓官兵军民人等, 我只管排头砍去的那种混人.下次再聚会时劳驾北京网友帮忙查一下, 看这人有没有浓重的原生胸毛之类, 这等匪气在遗传上总该是有些表现的吧, 我想?
      
       肉同学来关天时间不算长, 那可真是得谁得罪谁啊. 骂骂人家贾平凹图雅什么的倒也罢了, 反正人家也不来这, 问题是岂不知“菩萨好欺小鬼难缠“的明训, 你没事得罪人家大国小民干什么! 那时候大国小民好不容易稍稍从自卑深渊中爬出来点, 继续唠唠叨叨写他那网上血泪史, 还没找好感觉呢, 就见肉同学在底下回贴说“写的都什么狗屁啊?别浪费资源了好不好“, 看得大家目瞪口呆. 大国小民后来拒绝见网友, 我估计很可能就是那次脸被气绿了恢复不过来的缘故.那之后我有一阵子没见着他“^_^“了.
      
      肉同学这 种典型的混球风格让我想起了某喜剧电影里的一个角色,最喜欢跑人堆里不管三七二十一管你认识不认识地四处乱扇大嘴巴,趁人错愕不备间每每得手. 我对此是又惊又羡, 更多是心理不平衡:“ 这般胡作非为就没个什么报应么?那我这种殷勤多礼隐忍厚重的大好人岂不是吃亏得很?“
      
      后来争论转基因时, 见有MM认真发言道:“ 赞同肉唐僧的意见, 但坚决鄙视肉唐僧的品性.“ 我看了是忍不住哈哈大笑, 这才终于放下心来, 坚定了把好人继续做下去的信念, 并且还抽时间上当当书店订了本新版的<太上感应篇>.
      
       当然喽, 我们也不能因为品行上的原因就不承认人家的长处. 肉同学的文章写的确实是相当的好, 关天有知识的人很多, 文采好的也不少, 难得的是能把两者结合起来, 文章酣畅痛快, 又不荒腔走板, 这个真是大本事. 肉同学白专道路走得不错, 而且不耍滑头, 篇篇文章都结实厚密, 这个我们“以德治国“调查组也是看在眼里的, 多次给予口头表扬.
      
      只是我个人对他那几篇对伟大首都大为不敬的文章小有不满, 颇伤害了我的家乡荣辱感. 去国远游的海外赤子如我等, 心怀黍离之悲, 整天跟资产阶级自由化做斗争之余, 听个“前门情思大碗茶“什么的烂歌都要掏手巾擦泪, 现在想想居然有这样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个杀风景的家伙在故乡出没. 王怡说“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 我的家乡就是沦陷在他的肉蹄下了. 没办法, 只好把回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计划无限期推迟了.
      
       不知从哪天起, 肉同学似乎也有所觉悟, 认识到自己以往行为的荒唐可耻. 明显能看出他有心痛改前非, 急于从良, 网下见面交朋友, 网上念叨“要厚道“啥的. 这形象转变实在有点太快, 大家都很不适应, 我还隐约有点失落. 干嘛都往好人堆里挤啊, 当个有特色的坏人不好么? 幸好, 本性毕竟难移啊, 看他说了半天“要厚道“, 也还只是说说而已.
      
      这次的什么转基因的争论本来是个小case, 谁知道多方力量在这里借题发挥, 结果是热闹越来越大. 单从吵架论, 我觉得肉同学确实是不落下风, 比起来那方舟子倒是显得有些焦点模糊心浮气燥. 但等到大国小民等一干人在边上一喊 “欧,肉肉输掉裤头喽“, 这肉同学就充分显示出他的naive和simple的一面来了. 你都那么得罪人家了, 人家诈你一道还不是活该的? 结果肉同学的反应是 “没有啊, look, 露点边给你们看, 我的内裤这不是明明还在么? 粉红色的“
      
      傻不傻啊你. 不该老实的时候你那么老实干嘛!
      
       后来就更令人不堪了. 肉同学左思右想气不过, 去砸人家“关天第二“的一只手握刀, 砸就砸吧, 什么“自称本刀的心理症状“啊, 什么“戴了个羚羊角装样“啊, 颇得低级趣味之妙, 怪有意思的.可你没事提“洛仑兹变换“干什么?! 谁心里没个圣地绝对不容侵犯啊, 你居然拿这个说事,也实在是忒不厚道了你! 难怪人家要怒. 连我都跟着生气.
      
      尤其让我齿冷的是, 砸砖的时候, “咱们不是一起喝过酒吃过肉的朋友么, 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呢“, 这种没品位的话肉同学你居然也说得出口?! 本来是好好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豪迈戏码, 却带出了一声“你个没良心的冤家“的娇啼来, 改演“小寡妇上坟“了. 逼得人家握刀给出一句 “谁拿你当朋友了“, 彻底灰头土脸了吧?
      
      不说好好自己反省, 肉同学又把这一肚子气撒到人家湖人身上. 还偷人家招术, “我不把你当朋友“, 你倒是换句词啊.
      
       老实巴交的湖人这次好不容易想练练砸砖, 不把你肉同学当外人才找你下手, 初学乍练, 怯生生的, 火侯力量一时还掌握不好. 砸完了人家还通通消息问候一下, 嘴上叫“肉肉“, 实际那意思是想要帮你揉揉, 这该算是礼数周全应该表扬啊. 你个做前辈的不说多多鼓励, 结果却是变颜变色声色俱厉上纲上线的, 看把人家好孩子给吓的. 简直是恃宠生骄, 令人唾弃!
      
      鄙视, 彻底鄙视, 没法不鄙视. 那位mm慢走一步, 等等我, 咱们是一路的!



    作者:肉唐僧__ 回复日期:2004-5-1 21:27:41 
         
      来了来了,老大慢走一步,等等我,我和你们也是一路的
       
    作者:肉唐僧__ 回复日期:2004-5-1 21:30:46 
         
      唉,我撩开衣服看了看,胸口没毛。所以………一些所做所为,没有遗传因素可以作借口,故而,尤其不能让人原谅。鄙视自己!鄙视自己!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5-4 9:40:36 
        一路上有你
        
        [子路后人] to 肉唐僧
        
         你知道嗎 骂你並不容易
        
         還需要很多勇氣
        
         是天意嗎 好多话说不下去
        
         就是怕你負擔不起
        
         to MM
        
         你相信嗎 這一次跟进你
        
         是上輩子我欠你的
        
         是天意嗎 才让我看到你
        
         却又让你離我而去
        
        
        [肉唐僧] to 子路后人
        
         也許 輪迴裡早已註定
        
         今生就該我還你
        
         一顆心在关天裡 飄來飄去 都是為你
        
         一路上有你 鄙视我也可以
        
         就算是鄙视自己我也愿意
        
         一路上有你 拍我也可以
        
         就算這輩子註定要受你刺激

    子路:买参记

    <诚信日报>记者子路于归家途中去市场买菜, 忽见有农妇叫卖上品人参. 子路素纯孝, 思忖双亲年迈, 又兼远在异地, 补补身体也是好的. 幸亏刚发薪水, 有心买上人参两枝奉亲.
      
      近得农妇摊前来看, 果然好东西! 只见几十枝人参整整齐齐摆开来, 个个粗如儿臂, 莹白喜人. 子路见闻不广, 不识参, 问农妇:“这都是参么? 价钱几何?“
      
      农妇嗔道:“ 客官这是哪里话说! 当然是参, 还是天下最好的咧! 咱家是凉余乡来的, 自古就是名参产地, 凉余参, 知道不? 多少专家学者都来看过的! look, 这么大的参别地你见过么? 看你心诚, 就5000块一枝吧.“
      
      子路惊叫:“敖买高!“ 脸红半晌, 小声问 :“半枝可卖么?“
      
      交涉间, 一带红箍的黑脸汉推开他人走来, 嚷道:“ 凉余参? 没听说凉余产人参啊! 倒听说那里的白罗卜不错, 水份很足. 让我看看...呀伊! 你这就是白罗卜! 好大的胆子, 跟我见工商去! “
      
      农妇一脸羞惭, 躲闪着欲收摊遁去. 子路且幸且恨, 怒目农妇, 啐道:“太不象话!“


    "民生! 民生!"一个声音幽然飘来, 子路抬眼看去, 认识, 原来是<政治与美食>杂志的十否先生, 同行的还有一位墨镜女子, 和一位肩扛录音机的精干少年, 打过招呼, 十否先生介绍说一位是芳邻漫文女士, 另一位是旧交金公子.
      
      "事情我都看见了."十否先生信手拿起一枝白罗卜.且赞且叹."不错不错, 好怀念好亲切."
      
      子路尤有余恨, 道:"先生你看多可恶! 罗卜当人参卖! ".
      
       "不然不然, 老弟知否, 这可不是普通罗卜呀!" 十否先生正色道, "口味甚佳, 营养丰富. 真当人参吃又有何不可? 这罗卜如此鲜嫩, 含有些人参的成分也未可知, 很可能吃了比人参对身体更好, 这些都说不定, 为什么非要说是骗呢? 如果说骗, 那也是美丽的骗, 好心的骗. a sweet lie..."
      
      子路愕然, 瞠目无所对. 十否先生又回视红箍黑脸汉, 冷哼一声:"阁下就是市场纠查么? 上次王督办酒后在此小便, 还有月前郭老爷的亲戚在此卖注水肉, 怎么没见阁下管一管, 还跟着说假话隐瞒糊弄呢?"
      
      黑脸汉黑着脸答道:" 哪个敢违背他们! 老爷们随便放句话, 轻则我的红箍没了, 重则得去吃牢饭. 可是我既然身为纠查, 能管的总要管管的."
      
       "照啊!" 金公子一声大喝, 抢身上前, 一脸不屑. "你对那些老爷们不敢违背, 凭什么偏要在乡下农妇卖罗...卖人参的时候如此认真? 欺软怕硬,狐假虎威 可见毫无人格!" 一面愤然按下录音机的键子, 乐声放出, 只听激昂女声唱道:"...你这个坏东西, 你这个坏东西..."
      
      黑脸汉脸越发黑了, 道:" 说假话我是没办法, 这次说的可是真的, 那可真是罗卜啊!"
      
       "住口! 关你屁事." 金公子喝道, "你既然人格恶劣, 无品无行, 人家卖的罗...人参, 是真是假, 你有什么资格管, 恩? 要说假话就一直说假话, 要说真话就一直说真话, 做人要前后一致, consistent, 懂不?! 一会真一会假, 岂不是让人更糊涂?"
      
      黑脸汉张口结舌,只好摇头退去.子路稍微恢复镇定后, 想了想, 上前对金公子道:"公子这道理似乎有所不通啊, 余事不论, 卖假总是不对的, 应该揭露啊. 我是要在<诚信日报>上写篇稿子的."

    "民生! 民生! ", 十否先生向子路横过来一眼, 颇不耐烦,""农家大姐起早贪黑种罗卜, 多么勤劳! 罗卜运到市场上来, 多么辛苦! 能想出把罗卜当人参卖, 多么智慧! 这点小本生意, 你们还要揭破, 影响她的买卖, 于心何忍! 还要斥之为骗子, 伤害她的自尊. 不知恻隐!"
      
      金公子换了磁带放. 乐声如悲如泣. 子路依稀识得, 是民乐<江河水>. 农妇听了大放哭声. 十否先生在旁边柔声安慰.
      
      子路一直以受害者自居, 此刻感觉却象罪犯, 有心逃掉. 红着脸颤声道:"骗人总是不好的吧? 我的钱来得也不易, 差点就被她骗..." 看了一眼十否先生的脸色, "赚...赚去了."
      
       "社会不公啊, 老弟!" 漫文女士墨镜后探出眼光, 插话道,"富者富, 穷者穷, 白马非马, 穷骗非骗, 窃钩者是猪, 窃国者是猴, 苍天已死, 黄天当立, 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 天下苦不均, 我为汝均之,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 两把菜刀闹革命, 该出手时就出手, 毛委员是咱贴心人, 金珠麻米巴扎黑......小金, 劳驾帮我买罐coke, 要diet的, 稍微冻一点, 不要太凉.....说到哪了? 奥, 把罗卜当人参卖的伟大意义, 什么骗人! 你不要小看这件事情, 这是为争取社会公正而做出的不懈努力啊! 是正义啊! 是革命啊! 社会才能进步啊! 老弟, 以前革命都是要砍头的呀, 晓得不? "
      
      农妇一旁听得入神, 连连点头, 斜瞟子路, 鼻中哼了一声. 子路不免头颈一阵发凉. 十否先生面露嘉许神色. 金公子买回可乐递漫文女士, 又把磁带换面, 这回是<受苦人盼望好光景>.
      
      "然而, 社会诚信, 道德..." 呆了半晌, 子路怯生生道.
      
       "诚信?! 呸! 道德? 呸! 呸呸! 呸呸呸!" 十否先生漫文女士和金公子同声啐道. "那东西是有钱人想出来的鬼花样! 能卖几个钱! 精神鸦片! 穷人哪里顾得上那个! 好多阔人都不诚信, 好多大官都不道德呢! 要诚信他们先诚信! 要道德他们先道德! 你这个叫强占道德制高点, 比杀人放火更坏..."
      
      子路吓得不敢再说话. 瞅三位谈兴正浓, 拔腿就跑. 一路上爬山涉水,颠配流离, 忍饥挨饿, 终不敢一回头. 大洋孤舟十四年后, 这一日终于到达一处所在, 有土人告知此地叫加拿大.

    子路:天猪赋

    江湖有酒馆,酒馆有传奇,传奇中最奇者,天猪也。
      
      人云猪性腌臢,大谬也。每子时夜深,天猪必谢酒馆诸客曰:“吾沐浴去也!” 久等不回。及其归,两时辰过也。其毛色红壮,可见日夜擦洗之勤。或云此猪隐约有扑鼻异味,若名贵香水,不知其外敷焉?自生焉?且存其疑。其爱洁如此。
      
       猪貌甚佳,黑质白章,魁伟若无鼻之象。尝顾左右问曰:“吾与晓暮炎钧之辈孰美?” 门下群猪齐声共赞曰:“君美甚,晓暮炎钧远不若也!” 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天猪乃广发其像,且自做《帅猪谣》以传世。有美利坚胡人大酋布什者,网上偶见之,惊曰:“五千年文华大邦,不想有美猪如此,且能 诗!”遂罢侵华之议,改伐阿伊诸小国。
      
      猪性坚,喜斗争,尤恨右派误国之议。每见之,必奋然前趋,状若鱼雷。头撞之,嘴咬之,小眼瞪之,短蹄踏之,鼻中咻咻不已,小尾鬈鬈而摇。右派大忌之,闻猪色变,仓皇间,争相做亡命之逃,自相践踏,死伤以千万记。国乃安.
      
       猪性和,最喜美貌妹妹者以钢丝之刷搔其肋下,得意处必发哼声,其声清亮,动人处有若天籁。有识者曰此西洋歌也,名《温柔杀我》,不离关关雎鸠之意。群女 闻猪才如此,心向往之,争相化猪名,入猪帮,以求亲近。猪哼曰:“匈奴未灭何以窝为”,做限制四十八点律己。至今其窝半空。
      
      
      乱曰:
      
      天降良猪,
      且美且酷,
      一哼一诉,
      杀人无数。

    子路悲歌之一:悲剧的起源

    子路老大消失了,据说在潜水 ... 收集一下他过去写的,实在有趣阿。



    那年我28了,终身大事还毫无进展。老妈急得要上房,象是赶早市的菜农到了下午还不开张,生怕把我砸在手里。她几乎拜托遍了所有认识的人,让人家一定把这 当成件大事来抓。结果是显著的,足足有几个月的时间,我隔三差五就有新约会。我倒是对其中一两个女孩有点感觉,但人家没看上我。更多的情况是我这头打退堂 鼓。
      
      开始的时候咱脸嫩哪,两人坐一起十分钟都说不出第一句话。拒绝对方对我来说就跟杀人似的可怕。有一次,对方是位文学女青年, 我足足准备了2个小时的台词,然后整整打了3个小时的电话,从她最喜欢的余秋雨谈到我最不喜欢的杨朔,居然就找不着个机会说“咱俩还是算了吧”。结果是陪 她逛了两趟圆明园又在颐和园划了次船才最终把事情办妥,还弄得人家很惆怅的样子,害人害己,想想我那时可是真面啊。
      
      经过这阵子疯狂特训后我就强多了,首次见面饭没吃完就能把自己的心声表达清楚,最后“交个朋友”这种屁话也说得纯熟自然了。只是这样三弄五弄的红娘们就灰心了,火气大的还会很没修养地给我打电话:“你以为你是谁啊?!。。。”
      
       最坚持不懈的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做生意,认识的人特多,喜欢热闹,又好美食。他撮合人的方式有一定的特点:把七八个认识不认识的男女凑在一起,找个象样 的地方吃饭,而且做厚脸皮的开幕词:“大家好啊!今天我们在这里吃这个饭,小A和小B一组,小C和小D一组,小E和小F一组,你们作为群众,互相多多亲近 啊。我和小G呢是领导,群众一定要服从领导安排啊。”他这么一说,男女群众就都不好意思太不好意思了,人多自然不会太冷场,一干人等胡吃海塞,还总有几个 人胡说八道维持热闹气氛。领导群众共同饕餮,其乐融融,不问可知。吃完饭后,所有男群众和男领导凑钱结帐,然后是各男群众送各女群众回家。
      
      开头的一阵子没有一组有成果,但奇怪的是总有人加入而不太有人退出,而且还人拉人人喊人,搞得跟传销一样。结果就象一切反动会道门一样,我们渐渐的有了规模,象个松散组织的模样,几个刻薄人物私下里给起个名叫“皮条吃喝会”。
      
      我们定期活动,很快还就有了业绩,领导们一高兴就更投入了。几个人象红学家一样,整天事事的拿根红蓝铅笔,皱着眉头研究下次宴会的人选和座位问题。几次活动后,我对找女孩的兴致淡了,倒是对每礼拜扎堆吃饭的兴趣越来越大,结果活活升级做了领导。
      
       这一天手下一个女干事说新拉了个女孩入会-----“是个紧俏货啊!”,还添油加醋夸奖一番。我正巧刚换的工作,手头也有个单身男同事优点颇多,正好牺 牲。结果通过电话几位领导紧急碰头,敲定本组织的下届会议定在某东北菜馆召开,上述二人被作为一组群众和其他二组隆重推出。
      
      那次 活动这一组的两个群众表现都不大自然,我作为领导不得不放下架子,一方面逗女群众多说话,另一方面趁着上厕所之机对男群众大加开导,“你运气真叫好--- -哎!小丫头多单纯----哪!长得多线上----啊!身材很苗条----耶!气质也不赖----呀!笑多话还少----哇!别处哪里找---- 啊!。。。”
      
      我当时对于领导工作是充满热情的,说出来的这些自己都相信的一塌糊涂----这正是导致日后发生悲剧的主要原因------该男群众
      诺诺不已。
      
      不知道是我的领导方法有问题还是其他原因,这一组终于还是失败了。痛定思痛,勇于承担责任的我决定下基层锻炼,辞去领导职务,重新从群众做起,我对自己说:“从那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所以不顾他人的流言蜚语,我毅然主动要求下次活动与上述女群众作为一组。
      
      悲剧就这样开始了。

    生活在别处(与我家之她的电话记要)

    我: hello? 喂?
      她: 是我。
      我:唉,how old are you。
      她:什么意思?
      我:怎么老是你。
      她:呸!好大的狗胆。我可挂了啊。
      我:别别别。幽默感哪去了。
      
      她:哼,你现在可是越来越过分了,过去那么听话,原来全是装出来骗人的。是不是不在乎我了?
      
      我:哪能呢。生米煮成熟饭,现在你生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死人,在乎,一万个在乎。
      
      她:早听说结婚后男人就会变样,想不到这样的惨事也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不要恶意引申嘛。我一颗心全放在你身上,为了爱妻甘愿付出我的一切。。。有点肉麻。
      
      她:算了吧你。忘了吗?上次我去探亲,有一次咱们中午饭就剩下两个馒头,你居然自己全给吃了,一点都没给我留!这就是你的丑恶面目。
      
      我:厄,误会呀误会,不是还给你留了半碗粥嘛。我当时以为家里还有不少吃的,另外请理解我在这边好久吃不到谩头的心情。
      
      她:说起来还有更可恶的呢。出去玩的那次,你讨厌,在宾馆里打了一宿鼾,弄得我睡不着。早上我帮你盖好被子,结果你醒了,居然闭着眼睛嘟囔什么“自己不睡也不让别人睡”,当时恨不得踹你两脚!
      
      我:really? 厄,真有此事吗?实在记不清了。当时神智不清,我拒绝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她:都说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直以为只是个比喻,谁知道我这么倒霉,真嫁了只赖皮狗!苍天你不公啊。。。
      
      我:凑乎活着吧你。这把年纪还惦记着嫁大款不成?哼哼,晚啦!这个叫“人生长恨水长东”。
      
      她:明明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哈,谁让你失足来着?唉,看你如此可怜,这么着吧,以后我的第二春就再迟上一年开始。这总算仁至义尽了吧?
      
      她:你还想要什么第二春?!
      
      我:哎,咱们不是当初说好了的吗?女人老得快,二十年后你已经“捞料,乌所尾”了,我正是如金似玉的好年华,肯定被女孩子四处追着赶着崇拜,你说夫妻一场,你好意思耽误我的幸福吗?
      
      她:想吧你。哪有女孩那么不开眼的,也就是我傻。。。
      
      我:这你就不懂了吧。本地气候虽冷,女孩却热情似火,真是让我好为难啊。直追到家里来投怀送抱。。。莫尼卡,my darling, 乖,躺床上别起来,don’t move, 小心着凉,等我打发走了大老婆就来,亲一个,乌恩啧啧啧。。。
      
      她:啃自己的猪蹄子呢吧?可怜啊,生活单调到了出现幻觉的地步。
      
      我:知道我可怜还不麻溜地过来?自己天天在外面吃喝玩乐,过着腐朽糜烂的生活,老公在这边啃冷面包,好意思么你?!
      
      她:舍不得这边的帅哥哥啊。
      
      我:恶心。都可以给人家做阿姨了,还什么“帅蝈蝈”!我良言相劝,你赶快认清形式,还是及早落下个好态度吧。
      
      她:可我不甘心哪。还没玩够呢,就要到你那边过冰天雪地的苦日子,做什么缺盐少醋的家庭主妇。。。
      
      我:哀莫大于心不死,这个叫“必要的丧失”。你只有给我尽早认清人生的悲剧性,才能斩断迷惘,走向新岸!
      
      她:我要是真过去了,你会不会一直对我好?
      
      我:well, 这个么,重在表现。。。会的吧。
      
      她:碗你刷,饭你做,屋子你收拾,我说什么是什么?
      
      我:太过分了你!唉,非常时期,我先胡乱答应你,可不担保到时候都能做到欧。
      
      她:大骗子。让我再想想。吻我一下。
      
      我:厄,不行啊,有人看着呢。。。

    辩论


        作者:梳枝 提交日期:2004-3-5 15:58:00   
      我本天上客斑竹就删帖、移帖引起的与十年砍柴、陈愚、崇拜摩罗之间的争论正在“公告:关于我本天上客版主的请假”一帖中进行,为了使辩论更加清晰,特开一帖,供观众品评。
      
      此帖斑竹放也可,不放也可,我没有意见。

    作者:太极螳螂 回复日期:2004-3-5 18:44:16
      偶以为这种争论就像动物发情,隔一段时间总要来一次,不然就不舒服。发情之后怎么办呢?采用各种手段满足,强奸啊,顺奸阿,自慰啊,买春啊,过去就好了。
      
      嘿嘿。
      

    作者:建筑工地 回复日期:2004-3-5 18:55:47
      突发奇想,
         倒斑和国际,国内的大气候有无关联?
         大风降温时,大家无法外出散步.有气都撒在拦在门口的斑斑?
         还是客栈的主人,为留住大家,故意找几个人,上演周瑜打黄盖,大家忙着看戏,就顾不得外出散步?
      

    作者:qianmo 回复日期:2004-3-5 19:00:52
      向认真的“梳枝”表示敬意。
      绿脸。^_^
      

    作者:瓦全 回复日期:2004-3-5 19:02:36
      这次没搅和上,遗憾遗憾。

    作者:每天看你多一些 回复日期:2004-3-5 19:05:56
      这也不是观感啊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5 19:05:57
      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 559114&Key=305229258&strItem=no01&idArticle=89511&flag=1
      
      辩论帖。

    作者:淡蓝格 回复日期:2004-3-5 19:10:05
      没有观感,是因为单挑没挑起来,辩题模糊不清。所谓的辩论根本没发生嘛。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5 19:15:48
      楼主造谣工夫真是一流啊。到处造谣。。是荷心。。。造谣。。。:)女子是好,才是荷心:)荷心是个有洁癖的人,会用恶心的名字吗?非4个子的ID荷心是不用的:))))本本的楼主,造谣可耻吗?????

    作者:展子哥哥 回复日期:2004-3-5 19:51:24
      楼主有些无聊吧
      想挣点分数吗?
      我送你就好了

    作者:lcq777 回复日期:2004-3-5 20:10:35
      静观

    作者:每天看你多一些 回复日期:2004-3-5 20:17:52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5 19:15:48
        楼主造谣工夫真是一流啊。到处造谣。。是荷心。。。造谣。。。:)女子是好,才是荷心:)荷心是个有洁癖的人,会用恶心的名字吗?非4个子的ID荷心是不用的:))))本本的楼主,造谣可耻吗?????
      ==========================
      核心大妈,不要脸也没有这样的吧?乐天涯、傻呵呵、铁狮头,不是你用过的吗?你怎么一高潮就忘事啊?岁数忒大了吧?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5 20:35:58
      好象还有个“漫思林”吧
      ^o^

    作者:胡说霸道 回复日期:2004-3-5 21:03:29
      ding

    作者:我本天上客 回复日期:2004-3-5 21:07:04
      楼主小姑娘:
      
      “公告:关于我本天上客版主的请假”这个帖子是公告帖,怎么能用来辩论呢?你这个信息发布错误啊!
      
      关于论辩的帖子,我不是发了一个了!

    作者:sight2003 回复日期:2004-3-5 21:43:31
      就那个人人都是凡人吗?
      你既自己开始了,怎么连裁判都不通知一下?害一帮人在那等了一下午?

    作者:胡说霸道 回复日期:2004-3-5 21:50:46
      作者:我本天上客 回复日期:2004-3-5 21:07:04
      
       ……
      
      关于论辩的帖子,我不是发了一个了!
      
      ---------------------
      难道是这个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 616570&Key=342811961&strItem=no01&idArticle=89463&flag=1
      
      ????
      
      

    作者:十年砍柴 回复日期:2004-3-5 21:51:22
      不辨声明
      
      
       作者:十年砍柴 提交日期:2004-3-5 21:43:00
      
        
          首先我声明,我从来没有答应和某些大腕进行这种无聊的辩论。
         和某些人辩论,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何苦作为别人作秀的道具呢?
         过去的皇帝爱下罪己诏,后来毛太祖连罪己诏都不下了,爱开会讨论讨论,当然不利于老毛的会总会总会想办法不了了之。——如此无非证明“给他们说话的权利吧。”——这就是毛氏“民主”。
         这样的“民主”我不需要。
          有这时间,我还不如给姐姐妹妹写写逗乐的文章了。
          那些宏大的、关系到国运民生的命题我实在无力承担,留待方家吧。
          ——本来不想回答,看到网友们这样热情,表明一下态度。前两天我的投诉文章也是我自己要求删除的。
        
         世间何事最关天,
         斑竹大人含天宪。
         自说自话皆由他,
         樵夫无语对聪辨!
          
        
      

    作者:霁月轩客 回复日期:2004-3-5 21:54:34
      强烈要求将《谁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恐怖主义组织》解封!

    作者:周三畏 回复日期:2004-3-5 23:30:59
      两天没来关天了.郁闷:《周泽:请最高法院回答几个问题》,一个追问司法公正的帖子被删了!之前发的同一内容的<<质问最高法院:如此判 决为哪般?!正义何在?!公理何在?!>>亦也被删.谁下的手啊,缺大德啦!眼见一个同胞遭受不公平与非正义,不伸出援助之手也就罢了,何必 对他人义举痛下黑手?!是可忍孰不可忍!
      
      -——兼答谢阅读过上述帖子的数千网友及跟帖的百十网友。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5 23:58:36
      乐天涯、傻呵呵、铁狮头
      
      这些是无奈借来用的,都是朋友的ID啊:)不是我的:)都是你的错,封了我的ID,还指责我:)呵呵:)
      
      有道是,病急乱投医。急了就找个可以用的马甲,不过这些马甲,我认为也是唯美的:)丑恶的、粗俗的马甲,我才不喜欢:)呵呵:)造谣者,请你走开:)

    作者:石扉客 回复日期:2004-3-6 0:44:38
      请求社区将此事打住,以后再说.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08:52
      
      对不起楼上石扉客先生,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即将就此事进行一场模拟辩论赛。
      
      正方由子路后人出场,模拟天上客;
      
      反方暂定为水穷,大国小民,三缺一,强烈期待五岳散人。
      
      本人继续裁判。欢迎观摩。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0:13:54
      我来了 ^_^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0:14:33
      怎么开始啊?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15:38
      反方先“诉苦”吧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0:17:49
      欢迎期待大国小民嚎哭!哈!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19:30
      子路先生要求我把论题论点规矩定详细点,这样吧,我先请双方对事件的认识表个基本态度,500字以内;然后由我提问;接下来双方互相质询;最后再陈述一次。如何?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20:36
      大国小民先说吧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0:22:39
      md, 怎么登不上来。
      
      哪有这个道理啊! 辩论从来都是从正方开始的.
      
      子路嘴皮子不饶人,我看这家伙这次似乎急于发言的样子, 请,请请请。^_^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24:14
      正方子路同学注意文明用语

    作者:流萤漫天待我归 回复日期:2004-3-6 10:27:01
      好玩,大家加油呀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0:28:15
      这回我总算占着了vip席……
      
      ^o^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28:30
      大国小民同学,醒醒!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0:30:24
      现在是抢答时间,要短平快。子路有话子路说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0:30:29
      估计码上几百个字诉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o^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0:31:31
      啊? 该我啊? 不是说让子路先说吗?
      他是正方,立个靶子大家好打啊。
      看他能讲出什么歪理来。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32:22
      大国小民同学在准备材料,我先声明一下。这个模拟辩论和当事人无关,完全是我们几个好事分子搞花样。无论结果如何,不代表当事人意见。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33:16
      好啊,子路有话子路说
      
      新裁判没经验,大家见谅。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34:14
      两位接下来谁准备好了,先发个消息给我。 :)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0:35:01
      算了,大国小民脑筋发炎,没准备好也不怪他。先瞎扯罢。
      
      反正我现在也没空。晚上11点以后正式开战,省得闲杂人等耽误我们讨论关天大事。
      
      这中间请三巨室(模拟的啊)慢慢想想,怎么哭才好,试着先哭哭练兵也行。:)))

    作者:流萤漫天待我归 回复日期:2004-3-6 10:36:06
      光有辩论没奖励,不好玩。
      谁赢了,我送一个彩电。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36:21
      晚上11点以后正式开战
      ---------------
      也好,我还没吃饭呢。
      
      小声问一句,您是在哪个时区?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0:36:51
      我正以一分钟一次的速度,耐心的,双眼放光的刷新着帖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子路vs小民,这场热闹怎能不看?
      
      ^o^

    作者:流萤漫天待我归 回复日期:2004-3-6 10:37:22
      我就是属于子路后人所说的闲杂人等。
      脸红ING~
      我闪了
      各位慢玩。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37:23
      对了,观众们如果有要提问的,请发消息给我。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0:38:06
      北京时间,考虑到大国小民,嘿嘿方便

    作者:南海风急游人来 回复日期:2004-3-6 10:39:30
      争论是难免的,也是必要的
      

    作者:水穷 回复日期:2004-3-6 10:40:05
      打倒大国小民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0:41:51
      天,反方内讧了。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0:41:49
      水穷你这家伙怎么说话的?那是你上司长辈,和你一伙的。
      
      裁判,打这小子!

    作者:水穷 回复日期:2004-3-6 10:42:33
      如果大国小民不在,提议湖人和子路先模拟塞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0:42:29
      观众向裁判长提问:水穷到底算哪边的?
      
      ^o^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42:53
      看来反方人手不够,观众有没有报名的?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0:45:54
      我可以上啊. 牟问题牟问题!
      
      ^_^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0:46:10
      大国小民怎么成反方了?他和那个红脸帖主好像穿一条裤子还嫌肥呢。湖人真是乱点兵,我反对。

    作者:baointoo 回复日期:2004-3-6 10:46:39
      无聊!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0:46:49
      找个靶子还不容易,比如子路认为天上客删得对删得有理,公正地执行了游戏规则,坚决反对飞芳把关天当成靠一小族大腕随心所欲的小天井。等等

    作者:霁月轩客 回复日期:2004-3-6 10:47:24
      强烈要求给《谁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恐怖主义组织》解封!反对无理封帖子!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0:48:07
      //飞芳把关天当成靠一小族大腕随心所欲的小天井//
      
      证据捏?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0:49:16
      飞芳姐,这是玩的,你能在游戏中找到点乐子,悟到点意思就足够了。。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0:51:04
      这样啊,我爱葛葛,你这样说清楚还行,不然,谁能都像我这么能理解你。。。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51:43
      有点乱,这样吧,把我上次问的问题先拿来用用。
      
      请问正反子路同学:
      我理解你转贴或者删贴的目的是为了关天更好发展,也承认作为斑竹,必然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判断。但是如果大多数人不认为这个标准,你觉得是否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做法呢?
      
      请问反方小民同学:
      你的目的是什么?倒班吗? 如果恢复被删的贴子,你们的目的是否达到?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0:52:02
      飞芳姐,我是根据你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媒体是以文分类,而论坛是以人分类’这句发挥的。嘿嘿。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52:40
      谁准备好谁答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6 10:54:10
      拉郎配的拳击赛,哈哈-----------------------------------------------------------难怪裁判比选手还急~~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0:54:36
      飞芳姐就是好同志。游戏开始了,瞪大眼睛看。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54:40
      再问反方小民同学:
      
      你是否认为风花雪月的帖子完全可以存在关天呢?还是说,不应该允许风花雪月帖,但砍柴的帖子并非风花雪月?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0:56:26
      当然可能改变。
      本来回答完了,可是还想补充一句:也很有可能不改。谢谢裁判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0:57:20
      恩。稍等。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0:58:21
      请问正方,作为斑竹,你如何考察“大多数人是支持我的”?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0:58:53
      你们辩你们的,我和葛葛说会话。葛葛,这句话容易引起歧义的是“以人分类”,这里的“人”是指,对了,我刚才看了我发的帖子,有个回复能解释,我去摘给你看:
      
      作者:瓦全   为什么喜欢关天,因为左派可以找到右派,激进可以找到保守,粪青可以找到洗脑的,~~~~~~~~~~~
      
      明白了吗?关天的“这类人”就是一帮子正反,矛盾,斗争,互动的见了打不见想的冤家。:)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0:59:39
      多数凭感觉。
      也有没空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02:41
      请问正方,现在你是否仍然感觉“大多数人是支持我的”?也许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给关天带来的混乱,弊大于利?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04:20
      请问反方小民同学:
        你的目的是什么?倒班吗? 如果恢复被删的贴子,你们的目的是否达到?
      
      答:那几位的意见我没问。我个人不同意倒班,咱不能教育好一个枪毙一个不是?重要的纠正“我本”胡乱删封改的行为,帮助他认识错误,端正态度,以更好的为我等广大网民服务。
      
      
      你是否认为风花雪月的帖子完全可以存在关天呢?还是说,不应该允许风花雪月帖,但砍柴的帖子并非风花雪月?
      
      答:砍柴的帖子并非风花雪月,这是肯定的。什么叫“风花雪月”?各人眼中标准不同,所以这个很难实际操作,反而会引发无数争论。我的意思是尽量从宽,能放就放,天塌不下来。
      
      ^_^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1:05:21
      飞芳姐,我看见了。其实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的,在关天一定要做到“入乎其中”又“出乎其外”,后者许多人都做不到,太把事情当真了。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05:32
      观众给大国小民孤掌,挂记挂机挂机~~~~~~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05:59
      请问反方小民同学:
      
      那么你认为这次的行为,和过去陈愚同学对古清生帖子批评,是否一样?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1:06:44
      飞姐,比赛开始了,我们就不打岔了,嘿嘿。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08:41
      大国小民打字太慢!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09:12
      那么你认为这次的行为,和过去陈愚同学对古清生帖子批评,是否一样?
      
      答:我个人看不出什么大差别。也可见“反对风花雪月”这主张的问题。^_^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09:59
      裁判的问题极好!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10:43
      子路同学,你答错问题了 :)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10:52
      大多数人支持?
      
      看怎么说:好象我的操作本身,几乎没有人赞同。
      但许多人支持我行使斑竹权力,当然反对的也很多。
      
      总之,也许,大多数人不支持我吧,我想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11:21
      哈哈哈,子路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11:57
      来了。:)
      1、这次不想倒班
      2、砍柴与摩罗的东西不是风花雪月
      3、无法界定风花雪月的标准,各人的鉴赏能力都是有局限的,不能以一己之好恶断生死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12:13
      我完全同意子路的回答。 ^_^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09:12
        那么你认为这次的行为,和过去陈愚同学对古清生帖子批评,是否一样?
        
        答:我个人看不出什么大差别。也可见“反对风花雪月”这主张的问题。^_^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12:34
      子路你个双子座!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1:12:40
      子路答的含糊,抗议,还有和小民穿一个裤筒的嫌疑,给小民加100分。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13:26
      陈愚那事,和我的操作类似,某种程度上,哈哈
      
      当然古先生在关天不太招人待见,所以他遇到的反对少点。个人理解。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13:47
      子路同学,那么你是否承认,这次删帖的行为,有些不妥?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15:22
      子路同学,那么你是否承认,这次删帖的行为,有些不妥?
      
      这问题我替他回答:简直是太太太太太太不妥啦!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15:54
      请问反方小民同学:关于天上客文章质量的问题,你觉得和本次事件有关吗?做关天斑竹,和其文章发表数量,有关系吗?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16:37
      给大国再次孤掌!挂机挂机挂机挂~~~~~~~~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17:49
      请双方不要互相串答 :(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18:17
      到底我算那一边的?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18:37
      当然我的操作,我的所有操作,都很可能不妥。
      
      但这次我没想好,因为在压力之下,我想还是维护程序要紧,为关天,为关天规则,为其他斑竹和茶客,都是这样。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18:58
      请问反方小民同学:关于天上客文章质量的问题,你觉得和本次事件有关吗?做关天斑竹,和其文章发表数量,有关系吗?
      
      回答:没什么关系。我觉得陈愚等人提这个没什么意思,也很不明智。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19:30
      串答也挺好玩,哈哈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20:22
      散人,你算我这边的。呵呵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1:20:46
      这哪是双方辩论,简直是郭靖和周伯通玩四手互搏嘛……
      
      ^o^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21:01
      请问正方子路同学:那你觉得你事后的行为,比如把相关评论转移到意见,给自己贴子加红,又是否合适?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21:31
      第三次孤掌,给大国小民。活活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22:31
      我还是旁观好了。
      飞芳,下午去吗?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1:22:56
      子路有点进入天上客的角色了,好,鼓掌,多代表天上客说说话,不然我以为你们在联合起来倒班呢。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22:57
      请问反方小民同学:你觉得反方是否应该为不明智的行为道歉呢?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24:24
      散人,我正在等客人,哪里也去不了。咱们接着旁观。呵呵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24:24
      把相关帖子转走,是我的权力,我还没有发现有大的不妥。
      
      给自己的帖子加红?
      这个,是斑竹行为,不一定是我的,你问的不妥,扣裁判800分!
      
      当然,即使是我加的红,也非常妥当,那帖子写的精美。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24:41
      请问旁观者五岳散人:给你机会你不说话?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25:50
      子路,哈哈哈,挂机挂机挂机挂~~~~挺像的这次~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26:56
      为什么像捏?赖了巴叽~~~~~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27:24
      我说了呀。现在你问吧。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27:38
      请问正方子路同学: 程序和目的哪个更重要?既然你删帖不对,可不可以恢复?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1:27:51
      子路越答越精彩,鼓掌,飞芳姐,我们代表不同的拉拉队,嘿嘿。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28:14
      嘿嘿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28:17
      请问反方小民同学:你觉得反方是否应该为不明智的行为道歉呢?
      
      答: 我觉得从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上讲,该是先恢复被转被封的贴子,才谈得上反方道不道歉的问题。而且双方语言各有出格的地方,似乎要道歉也不该是反方单方面。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28:43
      给反方五岳散人同学直接质询正方机会一次

    作者:崇拜摩罗 回复日期:2004-3-6 11:29:28
      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回忆天堂往事,应该不错吧?
      学唐僧:那阿迷吗你那阿米吗你:)
      悟空,你赶紧现出原形吧:)
      嘎嘎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29:32
      大国小民几乎把我昨天的回复完整拷贝了一份,我还说什么?他那些话昨天我都说过了。:(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30:04
      第四次热烈孤掌~~~~~~~下次改敲锣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31:14
      程序和目的,当然笼统地说,还是目的重要。
      但程序有大小,目的有小大,泛泛而谈没意思。
      
      我删贴(就算是删吧,转移就不提了),说不对也简单了。也许不对,也许对,对半是对错都有,比例我还没有好好估算。所以嘛,可不可以恢复,我个人觉得探讨。不巧现在我没心思探讨这个问题。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31:21
      摩罗,当事人请回避,咳咳,裁判俺越权了,SORRY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32:17
      看子路太笨口拙腮,怕他守不住,要不我投降正方吧?跟散人对掐?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32:43
      哈哈哈,子路,打倒子路!象极了象极了!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32:55
      请问正方子路同学: 天上客先生曾经表达了以下观点,其中第一点我们已经知道你并不认同。那么对于其他三点,你怎么看?
      
      其一,认为做为一个版主应该是全知的。必须,也一定能看懂他们华丽语言下的微言大义。但很多时候,我看不懂。不过话说回来,你们的那两个帖子也确实没什么微言大义的。
        
        其二,认为做为一个版主应该是不会,也不能犯错误的。如果他们认为只要是人,就必定会犯错误,那么我想他们应该稍稍多一点耐心,而绝不是一碰就是跳个三丈高。退一万步讲,即使是我转错了,在我看来,也上纲上线不到你们所说的那个地步。
        
        其三,认为别人都应该是温良恭俭让的。所以,他们认为可以任由他们兴师问罪,他们无论使用何种行为与言语,版主都应该,也是可以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其四,认为人家做了个版主,就必然会为广大网友牺牲一切。其实,哪有这回事!至少对我而言,许多帖子都只是溜一下而已,才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与耐心去看所有的帖子。如果人性是这样的大公无私,那我们的国有企业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子了!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34:21
      请问正方子路同学: 天上客先生是否在说,即使我错了,但是斑竹工作这么辛苦,你们也应该疼我让我?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35:24
      笨裁判:
      不要问子路,问我,我是天上客。你稀里糊涂的,下次不要再犯!
      
      1、2、3、4 都是我说的,说的好!太好啦!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35:36
      崇拜摩罗先生,如果你愿意正式加入反方,欢迎!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35:51
      哈哈哈哈哈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35:59
      怎么全问子路去了? 我闲死了。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37:01
      笨蛋裁判,又犯错!
      
      斑竹辛苦吗?我不觉得,所以你问的没法回答。
      
      我个人不需要请求任何人忍让,在关天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37:23
      裁判说欢迎俺就支持!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37:25
      请问正方: 反方是否应该为他们不恰当的言论道歉?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40:51
      我建议他们道歉,至少应该握握手。
      
      我曾经伸出手来,如果他们不理,也许我会伸出第二次,也许不会。
      
      当然我总是胳膊往自己那里拐的,哈哈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40:55
      子路,哦,天上客,你睡着了?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41:20
      呼~~~哈~~~~呼~~~~~哈~~~~~尼啊尼啊~~~~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41:49
      请问正方:反方认为道歉的前提是恢复贴子,你会不会主动先做呢?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42:17
      我太性急,子路,SORRY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42:37
      裁判:
      
      叫睡觉的滚蛋!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43:15
      湖人裁判的问题就是棒来就是棒~~~~~~~~~~~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43:26
      请问反方:对天上客四点意见的看法?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43:31
      我没想好,多半不会,这是我现在的想法。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44:20
      子路,你专心回答问题,维持秩序有俺们呢!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44:42
      请问正方:不会的理由是什么,面子问题吗?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46:02
      子路那个笨蛋,八分道理说不出五分来,我本天上客哭死了。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47:02
      警告反方,不许进行人身攻击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1:47:28
      小民vs子路改湖人vs子路了?
      
      ^o^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48:11
      不会的理由,比较复杂。
      当然主要是大道理,如程序啊正义啊原则啊规则啊等等,面子是小事,放在最后,比例嘛,不超过,嗯,5%吧。
      
      还有一个理由,如果我说出来,大家听听就算啦,我翻脸就不认帐:
      
      撩拨一下大人物,哈哈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49:08
      今天没功夫掐了,晚上回来再说。我下午要参加北京的讲座,找陈永苗掐去。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49:35
      请问正方: 那么你是否应该承担目前混乱的责任?
      
      提示反方:你的问题还没有回答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50:34
      全体起立,向五岳散人告别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50:47
      恩? 哪个问题我没回答?

    作者:纳兰容错 回复日期:2004-3-6 11:51:01
      也来鼓个掌。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51:27
      要鞠躬吗,三次?哈哈哈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51:50
      靠,到底子路是帮天上客说话还是拆台?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52:14
      大国小民刚才猫睡了一下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52:15
      天下雨娘嫁人,正常的很,不乱不乱。
      
      我对现在关天生动活泼的局面,负有,哈哈,仅仅是领导责任。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52:36
      全体起立? 我呸。 巨室就是你们这么惯出来的。
      
      “快滚吧,摔断腿!”这才是我们的风范。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53:14
      请问正方: 你是否还会继续把关天向“精品化”发展?继续清除无思想深度的文章?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53:26
      哈哈哈哈,给子路挂机挂机挂机挂机挂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53:56
      讲座之前本来还有事,现在取消那个事,与大家掐到1点(北京时间)。
      飞芳,你可能要给陈永苗三鞠躬了,如果他今天去讲座的话。:)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54:09
      我说的句句都是认真话。
      听不懂的,正好回家琢磨,想不通的我也没空教你。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1:54:27
      再次要求加入正方。子路这草包根本当不了挡风的墙嘛。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54:35
      散人聪明,啊哈哈哈哈哈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1:55:23
      不走的可以旁听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56:06
      请正反方回答问题,不要和观众斗嘴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56:12
      谁说精品化跟谁急。:)

    作者:展子哥哥 回复日期:2004-3-6 11:56:47
      无聊帖子非此莫属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57:22
      强烈警告反方,注意不要人身攻击!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1:58:41
      湖人裁判,大国小民还不知你要他回答什么问题,他刚才过去了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1:58:42
      啊,一扫昨天的霉气。。。。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59:20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1:43:26
        请问反方:对天上客四点意见的看法?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2:00:18
      同意大国国,支持两人换角色。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00:17
      请问正方: 你是否还会继续把关天向“精品化”发展?继续清除无思想深度的文章?
      
      
      我还要删除和转移,不然岂不是尸位素餐?
      
      所谓精品化云云,简单了。我有我的考量方法,不是很精确,而且说来话长。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2:00:27
      这那是正方方辩论?纯粹是正话反说的子路与正话正说的小民联手打击斑竹,良心大大的坏了。:)
      做人要厚道!(这话听着耳熟,好象谁对我说过)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01:19
      请问正方: 子路后人关天生物系列和大国小民吹牛皮系列是否符合关天宗旨?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02:36
      梳枝,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人要发疯,由他去~不过,那个发疯的到底我什么咬我我还真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认识他啊。
      
      呵呵,我们姐妹说句话,裁判勿闹为盼。^_^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02:38
      符合,尤其是那个动物凶猛,简直三个代表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03:37
      请问正反方,关于你们的代表资格,有观众表示质疑?你们意见如何?是否要重选?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03:39
      唉呀,要拍马屁的,怎么成了这样,赶紧更正:裁判勿恼为盼。^_^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04:30
      裁判:
      
      和旁观者说一句:
      
      我子路后人,在键盘上敲字的那个人,郑重说明:此事中我支持我本天上客斑竹的工作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2:04:51
      加上裁判,都是拿天上客打岔。做人要厚道!(还是耳熟)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05:01
      同意换角色。哈哈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05:44
      好,大国小民,你是否要让五岳散人换你?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05:53
      同意重选大国小民。另外一个代表很好,不许重选

    作者:淡然如云 回复日期:2004-3-6 12:05:54
      路過~~~~灌一票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07:30
      大国小民 ...
      
      数到10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2:07:54
      我支持小民当天上客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07:58
      子路就是可着这个角色长的,你们要换,他就没法演了。呵呵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2:08:42
      五岳散人的判断不对,裁判肯定是对事不对人,子路和小民就不知道了,他们说话太晃。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09:00
      开除大国小民反方资格,五岳散人上;如果散人不愿意,自由报名;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09:21
      子路是本色演员,哈哈哈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10:28
      反方换人,中场休息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11:21
      大国小民你够笨吧?领导和裁判都这么说,别怪我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2:12:29
      这俩人根本就是联合起来拿天上客打岔,我绝对没判断失误。他们平时就穿一条裤子。:)
      我不上,1个小时后要走,掐着不爽。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12:46
      其一,认为做为一个版主应该是全知的。必须,也一定能看懂他们华丽语言下的微言大义。但很多时候,我看不懂。不过话说回来,你们的那两个帖子也确实没什么微言大义的。
      -------------------------------------------
      版主不是全知的,所以更应该谦卑点。至于“微言大义”不是你不承认就完了的,广大人民群众都看出来了,你偏看不出来,这不但是水平问题,更是态度问题。
      
      
          其二,认为做为一个版主应该是不会,也不能犯错误的。如果他们认为只要是人,就必定会犯错误,那么我想他们应该稍稍多一点耐心,而绝不是一碰就是跳个三丈高。退一万步讲,即使是我转错了,在我看来,也上纲上线不到你们所说的那个地步。
      -------------------------------------------
      版主可以犯错误,网民可不可以犯错误?为什么人家“应该稍稍多一点耐心”,你就不行?人家着急上火,稍微说两句过头话,你忍一下子会死人啊?你这就是顶着不改,还那里耍个性,不是更火上加油?
      
          
          其三,认为别人都应该是温良恭俭让的。所以,他们认为可以任由他们兴师问罪,他们无论使用何种行为与言语,版主都应该,也是可以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
      版主手中有权,信息也多,是强势的一方,所以双方有矛盾的时候,应该更谦让一点才对。就算你“骂要还口,打要还手”,只要人家要你做的纠正是应该,你也应该给人家办了再吵再打。
      
          
          其四,认为人家做了个版主,就必然会为广大网友牺牲一切。其实,哪有这回事!至少对我而言,许多帖子都只是溜一下而已,才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与耐心去看所有的帖子。如果人性是这样的大公无私,那我们的国有企业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子了!
      -------------------------------------------
      这态度就是个不认真么,还有什么可强词夺理的。天下那么多人把你找来,就是希望你比“国有企业”干得好点,少出点错,尤其是删和转,人家辛苦了半天,你这指头一点就不知道飞哪里去了,还不该慎重点?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14:12
      好,暂时保留大国小民资格。
      
      

    作者:FBSD 回复日期:2004-3-6 12:14:34
      唉;:)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14:31
      散人你有够笨。:)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14:38
      我愿意代表天上客!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15:28
      请问反方:“一种制度能得到实行,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在于其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一种不可操作的制度也是空中楼阁,许多东西是好,但能得到的才是真好。”,你要求斑竹这么多,是否实际呢?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2:16:22
      支持小民,好,小民先自由发挥两句吧。[可代表湖人]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2:16:37
      支持小民! 他有话要说。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16:45
      都愿意代表正方?
      
      有愿意代表反方的吗?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17:10
      啊呀呀呀,为大国小民敲锣打鼓,咚锵咚锵咚锵咚锵咚咚踩!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18:06
      靠,都干吗呢?
      湖人的问题倒是不错。:)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2:18:18
      真正的决斗将由楼上小民先生的回帖开始
      
      子路,抄家伙
      ^o^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19:09
      辩论中断,征求反方代表 ...
      
      要不今天就到这里?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20:56
      好,让大国小民自有发挥吧,我去自由睡会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21:13
      我觉得都说清楚了捏!我同意DISMISS!裁判SIR!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22:16
      请问反方:“一种制度能得到实行,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在于其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一种不可操作的制度也是空中楼阁,许多东西是好,但能得到的才是真好。”,你要求斑竹这么多,是否实际呢?
      
      答:没什么不实际的,至少其他诸位班主做的就好多了,没引出这样的矛盾么。“说话和气,办事谨慎,任劳任怨”,“远学李素丽,近学大国小民”,这点要求有什么做不到的,还空中楼阁?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22:34
      我等1分钟,无人报名做反方,辩论结束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23:29
      靠,看热闹不如凑热闹,我报名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2:23:48
      反方子路有请。[代表湖人]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2:23:44
      裁判能不能中场总结一下?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24:20
      好吧,大国小民转正方,子弹为反方,子路后人休息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24:21
      我这是精品意识,说话要反复斟酌,所以慢点。哪象那个家伙混不赁的,张口就来,满嘴胡说。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25:43
      我也有点累,有没有报名作裁判的?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26:29
      哈哈哈,我这个观众也有点累,有报名么?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26:59
      你大爷的,晃点我,我好不容易挤进来,你说下班了。
      :)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27:13
      裁判可不能总结。
      
      
      请问反方:“对斑竹们的种种挑剔,都应考虑到他在实践中扮演的角色:一面在毫无收益中勤勤恳恳,一面在左右夹攻中躬行实践——谨此一点,就比那些以仗义执言之名贩党同伐异之实的人,可敬一百倍!”,你同意吗?

    作者:somedancing 回复日期:2004-3-6 12:27:27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28:37
      哈哈哈,子弹,年纪轻轻的下次手脚麻利点。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28:41
      好,再抄一回家伙:
      
      大国小民说的,如果是由旁观者的口出来,那很有道理。
      
      但可惜不是。
      
      
      我作为斑竹,有时候不能任着性子来。比如这次。
      
      因为我的本意,就是动机(也许是预谋,也许不是),就是要打击(别挑字眼)某些关天巨室们的习惯性偏差行径。
      
      斑竹,也许对某个网友,是强势,但在关天,早已成了弱势。
      
      比如大国小民,让你当这个斑竹,你干吗?你不干,对吧?
      
      这次陈愚们指责我的为人、水平,还有哈哈,就是动机,还算客气。
      
      前一次,倒斑的人干了什么缺德事,还有人记得。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29:14
      请问正反方,由于角色替换,你们对前任的发言是否有不同意见?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1:08
      子路后人又回来了,晕。
      
      子弹还是反方,大国小民,看子路是否接受你了。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31:15
      部分同意。
      但是所谓实践,要看这种行为的目的是否合理,结果是否值得期待,否则就不是实践,而是为所欲为。
      这次的目的姑且当作一次实践,但这个实践有没有合法性,是不是代表关天的立场,而非某个斑竹个人的立场。我看不是。所以这个实践,比起上次况气象的实践还不合法,起码小况还事先打了个招呼。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3:12
      请问正方:倒斑的人干了什么缺德事?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33:52
      对斑竹们的种种挑剔,都应考虑到他在实践中扮演的角色:一面在毫无收益中勤勤恳恳,一面在左右夹攻中躬行实践——谨此一点,就比那些以仗义执言之名贩党同伐异之实的人,可敬一百倍!
      
      
      答:我不大同意。这个有只讲一半道理的嫌疑。“以仗义执言之名贩党同伐异之实”这话有诛心倾向,不可取。“一面在毫无收益中勤勤恳恳,一面在左右夹攻 中躬行实践”这话也不够客观,“左右夹攻”是完全贬义的表达,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工作没做好而受到的正常批评呢?总之这话太情绪化了些,立场不够中立。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4:36
      请问反方:所谓斑竹“也许对某个网友,是强势,但在关天,早已成了弱势。”,你是否同意?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5:26
      大国小民,请明确你的角色。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35:37
      接受接受,得道多助嘛。
      天予不取,是为不详。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35:53
      上次的shidi和女网友的故事,确实不厚道。但那是有人跟着扔石头,那是多数倒班者都不赞同的倒班方式。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36:16
      大国小民仍然是反方,我已经看出,报告裁判。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37:02
      那第二个反方小孩:
      
      我觉得我的时间目的合理,结果不要期待了,已经看见这么好的结果,所以为其哦自己叫好!
      
      
      至于合法性,关天有法吗?有法。
      
      你愿意的话,可以去研究几年,看看我哪点违法,谢谢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7:06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4:36
        请问反方:所谓斑竹“也许对某个网友,是强势,但在关天,早已成了弱势。”,你是否同意?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37:32
      子弹说的灰常正确!俺可以做证。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37:38
      啊?你点着名字问好了,正方反方,有点晕。
      
      “请问正方:倒斑的人干了什么缺德事?”这种屁股让我怎么给他擦啊?!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37:44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4:36
        请问反方:所谓斑竹“也许对某个网友,是强势,但在关天,早已成了弱势。”,你是否同意
      
      斑竹应该是强势么?如果不应该,那么他是弱势完全正常。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8:23
      正方,请不要和反方直接辩论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39:03
      扣丫分!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39:26
      就是,不许饶过裁判!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39:51
      请问反方:你认为斑竹完全是个服务员的角色?那么,他是否应该有一些权力,可以服务得更好?或者说,更好地给大多数人服务?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40:32
      请问反方:难道你不觉得,其实斑竹是为社区服务的吗?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41:27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37:38
        啊?你点着名字问好了,正方反方,有点晕。
      -------------
      你两头站,所以才晕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41:53
      斑竹的权力和服务我看在关天就分不清楚。但我认为这届斑竹总体做得还不错。
      
      斑竹对某个网友是强势还不够?还要对整个关天网友都是强势?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42:55
      请问正方:斑竹对某个网友是强势还不够?还要对整个关天网友都是强势?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42:59
      请问反方:所谓斑竹“也许对某个网友,是强势,但在关天,早已成了弱势。”,你是否同意?
      
      答:这个说法有点和稀泥了。对于“倒斑”这样的事情而言,斑竹或许是弱势。对于“恢复贴子或者给出解释”而言,斑竹显然是强势的一方,属于“为长者折枝”,非耍个性,就是不干,哪里弱了?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44:19
      子弹说的我没太看懂,报告裁判。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44:19
      正方子路同学 ....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44:58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40:32
        请问反方:难道你不觉得,其实斑竹是为社区服务的吗?
      
      这就回到根本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总是吵不清楚。
      斑竹为社区服务,社区为网友服务。我认为是这样的。
      天涯现在店大欺客的现象很严重。所以斑竹的问题折射的是天涯的问题。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45:16
      我到底回答哪组题目啊?! :(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45:50
      正方子路同学 ..........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46:55
      大国小民,你休息一下,要不过会儿替我当裁判?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46:55
      大国小民的看懂了。同意。不过,“倒班”也是斑竹强势,“弱”是因为他有错。
      
      裁判,俺忍不住插了一嘴,原谅则个。

    作者:我爱葛葛 回复日期:2004-3-6 12:47:46
      提醒湖人,小民是正方,子弹是反方。

    作者:我本天上客 回复日期:2004-3-6 12:47:56
      楼上的诸位老兄,这个帖子的题目是《我本天上客VS 十年砍柴、陈愚、崇拜摩罗辩论观感》,主旨是自己观后的感想。你们在这儿模拟辩论,造成了此帖文不对题,名实不符。如此,置我们的楼主小姑娘于何地?人家 小姑娘生气了咋办?风险很大的!当然了,我们的梳枝姑娘可以表态说不生气,那也不行,因为如果楼主表示不生气就可以继续的话,其背后实际上有两个逻辑:一 是我们的楼主姑娘是非常可信的,她的话绝对是她的真实意思表达;二是我们的楼主姑娘的意思表示是不会随着各种外部或内部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但是这两个逻 辑都大有问题。前者实际上隐含了一个人性至善的先验假设;后者则是一种僵化的、静止的思维方式。
      
      基于以上分析,所以建议大家另开一帖。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48:21
      子路同学睡着了?
      
      大国小民你可以替他,但是不可以再回到反方。你自己选择。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49:07
      如果楼上说的是建议,那我行使我不接受的权利:)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49:50
      完全彻底同意子弹!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50:04
      这要看怎么说:
      
      总之吧,我不是耍个性。我要为关天做点事情。
      
      关天的生命力比斑竹强,她熬过了shidi小况的倒台(虽然是辞职),她也会熬过我本天上客的倒台,我要做的就是,大者让关天今后少点煎熬,小者给今后的斑竹多点公道,中者,让斑竹们更好地为茶客服务,比较顺当地行使职务。
      
      
      注意:我没有要辞职的意思,当然我也不会永远呆在这个位置上,初步,就8年吧,多了也不好。哈哈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50:08
      我本天上客先生光临,是否愿意亲自下场?
      
      我保证梳枝对我们非常欢迎

    作者:纳兰容错 回复日期:2004-3-6 12:50:34
      扫兴。

    作者:结构 回复日期:2004-3-6 12:50:38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1:11:57
        来了。:)
        1、这次不想倒班
        2、砍柴与摩罗的东西不是风花雪月
        3、无法界定风花雪月的标准,各人的鉴赏能力都是有局限的,不能以一己之好恶断生死
      ━━━━━━━━━━━━━━━━━━━━━━━━━━━━━━━━
      
        散人,“这次不想倒班”?今天胃口不大好?
      
        另外,如果“无法界定风花雪月的标准,各人的鉴赏能力都是有局限的,不能以一己之好恶断生死”───这句只对别人吧?否则你说“砍柴与摩罗的东西不是风花雪月”就是打自己耳光了。:)
      
        我说你有时胡说八道你不信。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51:11
      欢迎正主下场。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51:26
      作者:纳兰容错 回复日期:2004-3-6 12:50:34
        扫兴。
      ---------
      纳兰先生,为何扫兴?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51:37
      哈哈哈,子路,好好好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2:51:47
      天上客,这里没你的事,好好看着。
      你先去你的帖子里回答了实质问题再说,理论对理论就是糨糊掺糨糊,什么用也没有。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52:17
      结构同学,散人走了。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53:12
      五岳散人,你不是觉得子路有串通嫌疑吗?正主不好吗?
      
      所谓实质问题,也欢迎你在这里提出来。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53:15
      靠,还在,收回原话。

    作者:纳兰容错 回复日期:2004-3-6 12:54:04
      湖人,不是说你们。我看得正高兴,都不敢发出声音影响双方选手,却有怪声出现,所以扫兴。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2:54:12
      反对id我本天上客下场,他笨嘴笨舌,会坏菜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54:39
      灰常同意裁判SIR!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2:54:41
      结构,是胃口不好,不想倒班。
      至于你的那个逻辑推理,实在是让我胃口不够好。:)但你还是推错了。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54:47
      恩。我监场吧。看哪边太不成气候就帮哪边。
      
      “我本天上客”现在还是在放假期吧?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55:28
      我还是得问一下,我本天上客,你愿意下场吗?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56:24
      也请散人提实质问题

    作者:结构 回复日期:2004-3-6 12:58:12
      
        湖人附近裁判有诱导之嫌,不行。换人。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2:58:29
      放假期,啊哈哈哈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2:59:16
      其他人对裁判有质疑吗?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2:59:25
      天上客上来总是空对空的理论,那还有完?所以建议不下场为好。
      结构,你混淆了个人判断与公共权力的界线。我第一个判断是个人判断,第二个是说关于公共领域的判断,这两个不是一回事。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59:34
      结构同学有扰乱会场秩序之嫌,不行,抓人。:)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00:16
      说明一下:
      
      我没权反对倒斑,我只是反感某些人的倒斑方式,对关天倒斑的频率也不以为然。
      
      当然私下里,我还觉得有人动不动就“今天倒斑”或者“今天不倒斑”的口气真笑死人。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00:53
      没有收到天上客报名的要求,维持原状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01:03
      湖人是世界顶尖裁判,稳坐此帖交椅,结构,小心我籀你板凳!:)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3:02:31
      提两个问题就真的要走了:
      1、那两篇文章是不是风花雪月的文章?
      2、文体是不是可以作为衡量的标准?
      3、到底关天是关注某一类问题的人的集合,还是某种文体的集合?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3:02:32
      身为围观群众中微不足道的一员,我更愿意子弹担任现场解说……
      
      唉,天不从人愿……
      ^o^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02:49
      请问正反方:除了倒斑,有没有别的方式维护网友权利?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03:03
      子路,你就得罪人吧你。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03:12
      说明一下:
      我不喜欢倒斑,我只是喜欢热闹,对关天的冷清或者扯淡不以为然。
      当然私下里,我还觉得今天倒斑或者明天到斑的现象说明这不是所有倒斑的都吃饱了撑的。
      :0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3:04:02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00:16
        说明一下:
        我没权反对倒斑,我只是反感某些人的倒斑方式,对关天倒斑的频率也不以为然。
      -----------------------------
      这不是和大国小民穿了一条裤子了吗?
      
      ^o^
      

    作者:结构 回复日期:2004-3-6 13:04:08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2:54:41
        结构,是胃口不好,不想倒班。
        至于你的那个逻辑推理,实在是让我胃口不够好。:)但你还是推错了。
      ━━━━━━━━━━━━━━━━━━━━━━━━━━━━━━━
      
        我怎么推错了?如果你的意思也就是:“合理性只能各自相对自己”,那你肯定“砍柴与摩罗的东西不是风花雪月”又能构成什么道理呢?但这个判断在斑竹那里就是有意义的。
      
        再简单不过了。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04:41
      裁判:请求明示哪些网友权利?谢谢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3:05:17
      天上客,这都是我请都请不来的朋友,我就象过节一样高兴啊。
      
      另外,我不是小姑娘,差不多是老太太了。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05:27
      我要卖裤子!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06:46
      报告裁判,我希望反方更清楚地批驳正方的倒班“频率”问题。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07:28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04:41
        裁判:请求明示哪些网友权利?谢谢
      ---------------
      发帖权利以及别删帖转移后被通知的权利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3:07:32
      早说他们两个穿一条裤子。
      子路,倒班怎么了?所有斑竹上任的时候,都说是沏茶倒水的店小二,作为茶客,连对店小二不满都不行?区别在于有些觉得不能留下,免得妨碍摆龙门阵的兴趣,有些觉得还行而已。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07:34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02:49
        请问正反方:除了倒斑,有没有别的方式维护网友权利?
      
      我认为,目前的现实是基本没有。天涯的管理层好像还不如斑竹群。
      而如果斑竹群能够形成一些共识,也有可能成为强势,反过来影像天涯的管理。

    作者:realcat 回复日期:2004-3-6 13:08:15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05:27
        我要卖裤子!
      ----------------------------------------------------------
      老老实实辨你的去,哪有打擂台打到一半改卖裤子的……
      
      ^o^

    作者:结构 回复日期:2004-3-6 13:08:52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2:54:47
        恩。我监场吧。看哪边太不成气候就帮哪边。
      ━━━━━━━━━━━━━━━━━━━━━━━━━━
      
        大国小民,滑头的恶习仍旧。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09:03
      请假一会,呆会我想自由发挥一下,说说荷心,可以吗?请问裁判,谢谢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09:05
      五岳散人,请明确是否要上场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10:22
      受不了啦,我要插嘴,针对子路的荒谬演论我要说,如果斑竹不把网友当回事,随意妄为,哪怕天天倒都没甚么不应该!
      
      裁判请在次原谅。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10:35
      荷心问题,也许我们可以另开一场?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6 13:10:48
      不上,走人。:)

    作者:结构 回复日期:2004-3-6 13:10:59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3:05:17
        天上客,这都是我请都请不来的朋友,我就象过节一样高兴啊。
        
        另外,我不是小姑娘,差不多是老太太了。
      ━━━━━━━━━━━━━━━━━━━━━━━━━━━━━━━━
      
        :)))))我就喜欢老太太...
      

    作者:纳兰容错 回复日期:2004-3-6 13:11:07
      子路今天怎么有点东方不败的路数?大国小民用的是莫大的功夫。---观众嘀咕。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11:42
      请问正反方:这次事件,你们认为是认识分歧,还是沟通问题?哪个为主?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11:52
      发贴权利?谁不让你发?一定是网络坏了,要么电脑没上电。
      
      勿怪出语轻薄,事实如此。
      
      至于审贴制,与斑竹有关无关大家自己判断。
      
      
      删贴通知,关天法有明文规定吗?我忘了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11:52
      怎么都冲着高风亮节的我来了?
      暴民!群氓!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13:31
      哈哈哈,子路,死拉死拉地有!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13:40
      黑心问题与话题有关,强烈要求同意我的请求。谢谢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13:58
      倒斑就是和天涯的不合理管理制度抗争。
      农民起义总是从地保杀起:)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14:06
      看来对于维护网友权利,双方有很大分歧。反方希望“果斑竹群能够形成一些共识,也有可能成为强势,反过来影像天涯的管理。”
      
      正方看法如何?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15:19
      大国小民今天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早期中国共产党党员!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15:46
      好,同意正方请求,请发消息给我。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15:57
      请问正反方:这次事件,你们认为是认识分歧,还是沟通问题?哪个为主?
      
      本质上是认识问题,但起因是沟通问题。
      认识不同可以存异。
      不沟通必然引起摩擦。

    作者:结构 回复日期:2004-3-6 13:16:53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2:59:34
        结构同学有扰乱会场秩序之嫌,不行,抓人。:)
      ━━━━━━━━━━━━━━━━━━━━━━━━━━━━━━
      
        我是最规矩的了。只是喜欢人多的地方。:)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18:33
      请问反方:如果你做斑竹,会首先改进什么?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22:46
      请问正方:你觉得你得到的权力够多吗?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23:20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18:33
        请问反方:如果你做斑竹,会首先改进什么?
      
      目前的关天需要无为而治,休养生息,即使一段时间的水平下话都不必担心,更何况也不见得就会滑到什么程度。所以具体措施的实施,除非不可抗力,能免则免,不可妄动。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23:40
      裁判,歇了八,都累了呢。:)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25:42
      回裁判:够多。多给点也够多,少给点也够多,
      
      既然当了这斑竹,就表示愿打愿挨的意思

    作者:huagang1999 回复日期:2004-3-6 13:25:47
      我说各位,也太无聊了吧!不花钱看热闹还不够,还想进去表演一下什么!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26:29
      正反方是否也觉得疲劳?
      
      要不要开始最后陈述?
      
      子路要不要谈荷心?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27:14
      子路谈荷心吧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29:11
      没空了。简单点说:
      
      荷心跟贴犯了什么法?你们谁说说?
      
      巨室草民,不是没有区别的,想想吧。
      
      
      晚上回来细说,拜拜

    作者:t箱子 回复日期:2004-3-6 13:29:36
      
      李柱铭指北京不应畏惧香港民主
      
      
      [亚洲新闻网] 明报网5日报道,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李柱铭出席美国参议院一个听会说,香港没有人想独立,北京政府不应畏惧香港落实民主。
      
      民主党三名立法会议员及人权监察的代表,在香港时间凌晨时分,出席美国参议院一个委员会的听会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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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柱铭在会上发言说,北京政府不应畏惧香港落实民主的结果。李柱铭说:“香港没有人想独立,跟台湾不一样。”
      
      李柱铭说,他希望目前面对的难题是短暂时,他亦对此有信心。李柱铭说:“我有信心,当领导人明白香港实际发生什么事情时,就毋须再恐惧。”
      
      他认为中国领导人应该信任香港人,而且双方需要互相信任。
      
      李柱铭在作供时又说,他不但希望中国成为大国,还希望她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13亿人民的人权能够受到政府的尊重,以及受到法律的保障。
      
      另外,在听会前,李柱铭与另外两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及李卓人,会见美国国家安全顾问赖斯。会后李柱铭说,对方很了解香港的情况,他亦如实反映香港现状。
      
      同时,到美国出席国会听会的立法会议员李卓人表示,对于中方近日对他们的批评,是有点极端。
      
      李卓人表示,他到美国只是如实反映香港人对民主的诉求,他指中方近日的批评是有点极端
      
      
      李柱铭今天早上也和美国众议院最有煽动能力的议员一起,举行了会晤。
      
      一般预料,李柱铭将会向参议院陈述,香港人民寻求更多的民主。
      
      李柱铭这次的美国之行,显然激怒了中国方面。
      
      中国外交部和人大的发言人已经公开表明,外国人无权干涉香港的事务。
      
      香港特首董建华今天也首都抨击三名立法会议员出席美国参议院听证会,他表示不应把香港政改问题带到外国讨论。
      
      董建华今天傍晚在北京接待港区人大政协的酒会上致辞,他表示,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政制发展是家事、国事及自己的事,绝不接受外国人干预,更不应自己跑出去,要外国人来干预。
      
      此外,中国国务委员唐家璇也公开批评李柱铭等三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美国之行,是“到外国拜庙请洋菩萨,滑天下之大稽”。
      
      唐家璇是目前为止批评李柱铭等人的最高级中央官员。
      
      他在会见香港商界代表团时说:“香港的民主问题完全是中国,也是香港的内部事务,基本法早就香港的民主发展、港人的民主权利做了切实的保证。这个问题 应该相信我们中国人,包括香港同胞完全有水平、有能力和有智能妥善处理,根本没有必要跑到外国去拜庙,请洋菩萨来,这是滑天下之大稽。”
      
      美国赞扬台湾民主进程
      
      
      [亚洲新闻网] TVBS新闻5日报道,美国官方今天首度公开谈到台湾即将举行的总统大选,美国大力赞扬(admire)台湾的民主发展,副助理国务卿薛瑞福表示,台湾的 民主发展速度已经让中国大陆感到不安,他同时说,不论320台湾谁当选总统,都希望两岸尽速展开对话。
      
      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特别邀请被中国列为“拒绝入境者”的香港民主党先锋李柱铭,前来说明香港的民主情况,受邀参加的还包括主管亚太事务的副助理国务卿薛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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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瑞福首度公开提到台湾即将举行的总统大选。他说:“(台湾)大选即将举行,对美国来讲具有很大的利益,对于他们(台湾)所完成的(民主进程),我们很骄傲,也要加以赞扬。”
      
      薛瑞福说,台湾民主发展相当快速,这一点让中国大陆感到不安。他说:“台湾的民主化不但相当神速,而且相当成功,当然北京对这一点感到不安,所以常会表态用威胁和强迫的手段,不过台湾的民主化并没有因为北京的恫吓而有所阻碍。”
      
      而对于台湾大选后的两岸局势,薛瑞福也提出美国的立场。美副助理国务卿薛瑞福:“不管谁当选(总统),我们都希望两岸恢复对话,可以取得进展。”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29:45
      不要看荷心,要看最后陈述!:)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31:00
      巨室是什么?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31:15
      好吧,双方最后陈述。谁准备好了谁先来。

    作者:shia1967 回复日期:2004-3-6 13:32:27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05:27
        我要卖裤子!
      //太不厚道了吧,你不想穿裤子没关系,可这条裤子子路有份,卖了
      不久和xxx一个样了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33:24
      子路走了?
      
      子弹你来吧。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3:33:43
      我倒想看看子路谈荷心,看他能说出什么道道,我希望自己被说服。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35:29
      反方最后陈述:
      
      1、这次不是倒斑。
      2、这次反方言词有过激和不妥之处。
      3、那两个贴子的处理方式,反方不能接受。
      4、我本天上客斑竹的回应方式,反方不能接受。
      5、辩论的方式很可取,可惜真正的事主没参与,但也许这样辩论才更健康。
      
      最后总结:关天及天涯的管理缺乏必要的民主程序,这是纠纷不断的根源。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35:39
      梳枝:
      
      你不用被说服,叫他滚蛋,干得好!
      
      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35:46
      梳枝姐姐,说荷心估计话就长了。我可要吃饭去了。:)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36:30
      谢谢反方。
      
      子路准备好了吗?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38:12
      子路准备期间,欢迎观众发表感想。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3:38:40
      我不是说现在谈荷心,子路可开一帖,之七。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39:29
      灰常满意子弹的最后陈述!孤掌!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42:12
      自荐最佳辩手。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42:13
      子弹的那个还好啦,虽然比我还差一些,也算难得了。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43:18
      靠,这就想篡位。

    作者:昊天2000 回复日期:2004-3-6 13:43:22
      这里都是倒版的,还辩个毛啊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43:57
      观众意见:最佳辩手,大国小民,子弹。排名有先后。:)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45:38
      观众意见:最聪明观众,昊天2000。;/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45:45
      作者:昊天2000 回复日期:2004-3-6 13:43:22
        这里都是倒版的,还辩个毛啊
      -----------------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35:29
        反方最后陈述:
        
        1、这次不是倒斑。
      

    作者:霁月轩客 回复日期:2004-3-6 13:46:31
      特无聊的帖子。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46:37
      观众意见:最佳正方,子路后人。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46:48
      所以说群众是群氓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3:47:04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43:57
        观众意见:最佳辩手,子弹,大国小民。排名有先后。:)
      
      严重同意。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47:43
      ;/我这个符号表示正话反说。请大家记住。:)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48:57
      ;/这是我见过的最无聊的帖子。

    作者:昊天2000 回复日期:2004-3-6 13:49:35
      这么多人拿一个人横着竖着’批‘
      还什么裁判,正方,反方
      偶看了这些时候的帖子偶也觉的版主理亏点
      但这里似乎也不是一个公平的环境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3:50:10
      散人不倒斑是真的,陈愚就是要倒斑的:(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50:42
      子路后人,陈述?

    作者:昊天2000 回复日期:2004-3-6 13:52:12
      深刻怀疑有没有看过这两天风波的帖子后还有真正的中立派的
      建议去别的论坛找两个知名人物来做‘陪审团’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53:12
      也可见子路这个笨嘴拙腮,表现得那叫一个差! 都让人当了叛徒.
      气死我了.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53:21
      作者:昊天2000 回复日期:2004-3-6 13:52:12
        深刻怀疑有没有看过这两天风波的帖子后还有真正的中立派的
      
      
      我也有同样深刻的怀疑。

    作者:大国小民 回复日期:2004-3-6 13:54:32
      作者:昊天2000 回复日期:2004-3-6 13:52:12
        深刻怀疑有没有看过这两天风波的帖子后还有真正的中立派的
        建议去别的论坛找两个知名人物来做‘陪审团’
      
      其实我就是最标准的中立派人士,这位同学怎么看不出来泥?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3:58:29
      巨室不知道,巨饿我清楚,巨无霸地去吃。拜拜拉~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6 13:58:43
      等不及正方的陈述了。
      
      如开头所说,这次辩论完全是模拟性质,不代表事主真正意见。但希望给当事双方提供一些参考,有认识分歧不要紧,尽量避免沟通造成的摩擦。两边都是高人,不需我多说了。
      
      辩论到此结束,谢谢子路后人,大国小民,呼啸而过的子弹的参与,谢谢梳枝提供场地,谢谢箫阳飞芳捧场,谢谢各位关注。

    作者:昊天2000 回复日期:2004-3-6 13:58:52
      作者:昊天2000 回复日期:2004-3-6 13:52:12
          深刻怀疑有没有看过这两天风波的帖子后还有真正的中立派的
          建议去别的论坛找两个知名人物来做‘陪审团’
        
        其实我就是最标准的中立派人士,这位同学怎么看不出来泥?
      大国除了油嘴滑舌点外都很可爱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6 13:58:53
      子弹排名当在大国小民之前(不代表官方意见)
      ^o^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4:01:09
      哎呀,知音啊,走吃饭去,我请客:)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4:01:32
      干脆排名不分先后得了.省得他俩扔砖头.:)

    作者:箫阳飞芳 回复日期:2004-3-6 14:04:17
      观众起立,给湖人裁判鞠躬。:)

    作者:秦有 回复日期:2004-3-6 14:04:45
      论独立调查委员会成立之必要——关天辩论之我见
      
      刚才看到十年砍柴的《不辨声名》和我本天上客的回贴,有感而发,如下:
      
      我认为两方并不是“天然”平等的,恰恰相反,我认为应该是“天然的不平等“。虽然我对斑竹的职责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想,斑竹肯定具备“对贴子的处理能力“,因此,斑竹实际上行使的应该是管理职责,所以,斑竹和网友肯定是“天然的不平等“的。
      
      因此,在双方出现争议的情况下,我认为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两方各出三到四名代表,并第三方三到四名代表,组成一个委员会,对事件的前后进行调查,并起草一个调查报告,然后贴到关天,让网友们独立做出判断。
      
      可能会比较复杂,但是仍然具备可操作性,不失一个公允的办法。当然,独立的第三方调查也可以。
      
      我不是学法律的,分析的不知对否。是不是有学法律的来重新解释一下。
      
      不知大家同意否。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6 14:04:51
      边吃边看
      刚吃完饭啊
      :(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6 14:08:53
      更要谢你了,不仅支持我,还怕我破费,真是好人啊 ,:)

    作者:--风马牛-- 回复日期:2004-3-6 14:52:37
      最佳辩手:我本天上客
      
      总结申述:和你们这几位,我都不用出声。。。。。。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6 15:16:31
      给湖人鞠躬。
      
      与老痛的告示比起来,这个摩擦应该是很容易解决的。谢谢大国小民、子路后人、箫阳、子弹。。。。,这个帖子成了我的宝贝,我已经存盘了。

    作者:蒙古大夫二世 回复日期:2004-3-6 15:54:30
      哈哈哈哈!感谢各位,好看,可乐,精彩,下饭!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6 16:05:23
      好玩
      
      这二天好玩的事都没赶上
      
      ^_~

    作者:zhaofenglu 回复日期:2004-3-6 16:27:46
      
      啊? 这么精彩的场子没赶上,亏了:(
      
      强烈支持俺的呕向大国小民!

    作者:胡说霸道 回复日期:2004-3-6 16:52:40
      作者:子路后人 回复日期:2004-3-6 13:29:11
        没空了。简单点说:
        
        荷心跟贴犯了什么法?你们谁说说?
        
        巨室草民,不是没有区别的,想想吧。

    作者:淡蓝格 回复日期:2004-3-6 17:45:46
      哇塞,一天没来,这个帖子就热闹了。先顶顶~

    作者:仆牛 回复日期:2004-3-6 20:29:56
      :))

    作者:思考题 回复日期:2004-3-6 21:19:43
      惊喜发现,有如此秩序的辩论(可惜不是讨论)。不错,以后应该继续。

    作者:洞烛 回复日期:2004-3-6 22:36:13
      打听一下,两个“红贴”呢?

    作者:纳兰容错 回复日期:2004-3-7 4:31:13
      结束了?顶一下。期待子路的论核心。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06:50
      子路说他没空 :(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7 13:10:52
      哈哈,子路,你谈谈什么是职业素质吧:))))呵呵:)给他们听:)荷心是职业网络从业人员:)))呵呵:)))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14:58
      职业网络从业人员?
      -----------------
      怎么挣钱啊?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7 13:15:49
      三言两语总可以吧?我信任子路的眼光,或许他能把我等从梦魇中拔出来。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7 13:18:24
      哈哈:)职业秘密啊:)如果天下人都知道了:)我还怎么活啊:)呵呵:))))呵呵:))你可以自己想啊:))))我坚决不告诉你的:))))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21:50
      哈哈:))你不说,别人就不知道了吗?:)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 :))))呵呵,你啊,笨死了。:))你再想想吧。:)))))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7 13:24:31
      哈哈:)我本来也不比你聪明多少啊:)说你本,是让你多学习:)我当然也学习了啊:)呵呵:)你比我聪明,送我点钱可以吗?:)呵呵:))))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28:31
      你也太看不起自己了啊:)呵呵,你回家看看你自己吧。。。:)一点也不差的啊:)比我还聪明:)呵呵:)让你免费去和散人玩,你又不去。呵呵:))))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7 13:31:20
      湖人啊湖人:)你们都这么兄,想吓死我啊。我天生胆子这么小的。。我还是躲起来的好。。。西西。。。我自己玩,组织同学和同事玩,这样就把我累得要死了啊:)学会拒绝一点都不难的啊:)))呵呵:))我是同学会主席:)自己封 的啊:))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35:41
      荷心啊荷心:)你练过武术的,谁也不怕的...别人看见你都要逃的...呵呵...职业上网,也很累的啊:)有空出去活动活动啊:))你和散人是老乡啊,千真万确的啊:))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7 13:38:18
      我昨天刚去爬山回来啊:)我都是周六爬山:)周日休息的啊:)我是个规矩的人啊:)胆子小是因为不喜欢惹是生非啊:))网络上惹是生非我还真不怕。要是现实中:)我真是天生胆子小了啊:)))呵呵:)老前辈都这么多:)))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38:26
      荷心快回贴啊,:)))太不职业了,要多学习啊,本本:)))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3:39:24
      天涯号外
      继郭老大之后
      湖人老大也心性大变
      据传都是因为女人
      后续发展,本报持续关注中......
      
      ^_^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40:04
      吃面有力量,你是吃面的吧。:)))怕什么呢,其实,人都是平等的,:)))自己以为低人一等的都是傻瓜:))))呵呵:)真的:)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45:03
      荷心快回贴啊,:)))太不职业了,要多学习啊,本本:)))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3:46:55
      本报追踪报道
      湖人灌水心切,核心上火情急
      目前正在厕所,无法跟帖
      湖人少安五早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49:39
      荷心怎么会上火呢?:)))她心态好啊:))老北京悠闲,靠什么悠闲?当然是靠心态了啊:)))呵呵:)本死你啊:)你说的都是胡扯:)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7 13:50:35
      :)呵呵:)湖人老大啊:)我是累了,休息一会:)去晒太阳了。拜拜了您啊。老大:)以后您是老大:)我做您的亲密的朋友可以不:))别人求我都不行的啊:)))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3:52:31
      严重更正!!!
      本报稍早时的报道出现严重错误
      特向广大读者致歉
      该核心女士并非前往厕所
      而是投身于天涯社区最具睿智人士
      所建之高尚文艺沙龙
      <什么是政治正确?-----广告看世界>
      从事她一贯的搅帖工作
      特此声明
      并向受到误导的追星族,再次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
      
      
      
      我呸!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55:25
      荷心,你是穷人家的孩子,吃苦耐劳啊:)))做工作可不能半途而废啊:)))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7 13:56:51
      荷心比较害怕现实中露面。其实就是北工大89届毕业的,在某公司工作。要是她的老板知道她每天上班的时候在干这个,准跟她急。:)

    作者:女子是好 回复日期:2004-3-7 13:57:27
      穷人家的孩子也要享受生活啊:)别把自己累死是最重要的:)))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57:41
      怎么是我亲密的朋友?你是大家的亲密朋友。:)))给这么多人提贴,感谢你还来不及啊:)))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3:59:26
      啊呀,荷心是大姐啊 :)))不过,散人说的对不对呢?亲密朋友?:)))

    作者:一盘菜 回复日期:2004-3-7 14:27:36
      荷心的上面那些信息哪里可以查到?如果不能查到,这样说出来是否妥当呢?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4:31:29
      啊,不妥当啊:)))那怎么办?呵呵,已经说出来了:)))这样吧,一盘菜,你赶紧忘掉吧:))千万不能记住啊 :))))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4:33:07
      他瞎掰的:)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4:38:52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4:33:07
        他瞎掰的:)
      
      
      
      ----抗议^_^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4:39:18
      他胡扯的:)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7 14:41:37
      还是胡扯说:抗议!:)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4:42:49
      他五岳的:)
      他湖人的:)
      他大蝈蝈的:)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7 14:47:56
      他子弹的:)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4:48:36
      核心事件出现新动向
      
      在昨日模拟公开辩论赛赛事进行期间,对公众表示将为核心女士发表公开情书的子路后人,托词事务繁忙仍未现身。
      但其情敌(一盘菜、湖人附近、呼啸而过的子、绝对瞎掰,以及尚未露面的还是胡扯),已经对核心展开了热烈攻势。
      战事异常激烈,前景目前尚未明朗。
      估计未来几天,局面就出现较大变化。 
      
      [本报记者官田报道]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4:50:53
      daofeng 我踹你丫的,把我最重要的字少了!!!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4:52:43
      本人筹划进行第二次模拟辩论,以荷心为题,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4:52:44
      重要更正:
      
      就出现===》将出现
      子===》子蛋
      
      ^_^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4:53:27
      如果参加,能不能不翻旧帐? ^_^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4:53:49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 dafen!!
      :)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7 14:54:26
      扣DAOFENG奖金!!!
      
      ^o^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4:55:18
      呕买噶
      子蛋你真有天赋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7 14:55:55
      操,还是没改对。:)
      刀锋,是那个“蛋”吗?:)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4:57:06
      男人最重要的,舍此无他啊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4:50:53
        daofeng 我踹你丫的,把我最重要的字少了!!!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4:57:20
      荷心要发送给您文件“meimey.jpg(224KB)”,您是要接收还是谢绝该文件
      
      你同意了接收文件“meimey.jpg”,正在建立连接,如果要中止接收文件,请按取消
      
      连接已经用新TCP直连建立,准备接收文件“meimey.jpg”。
      
      开始接收文件“meimey.jpg”.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4:58:24
      文件“meimey.jpg”已经接收完毕,用时0小时0分41秒,平均速度 5.47K/S.
      
      文件已经保存到目录:“C:\WINDOWS\Desktop”,在打开文件前,推荐你对文件进行病毒扫描。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00:34
      dafen,我们就此打住,找瞎掰看照片去!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5:00:44
      论题为:社区是否应该封掉荷心?
      
      现征集:正方代表一名;
       反方代表一名(子路后人本来要参加,可惜他有难言之隐)
      
       场地提供人一名
       评委三名(评选最佳辩手)
       赞助商若干,多多益善,给最佳辩手发奖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5:02:12
      好的,子蛋 :)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03:00
      上届最佳辩手——我
      报名做评委
      要留点机会给年轻人啊,谁让我厚道呢。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7 15:03:36
      我当啦啦队
      
      ^o^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5:04:23
      谁愿意做正方啊
      切~~~~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5:05:19
      荷心要发送给您文件“一品荷心.rar(52KG)”,您是要接收还是谢绝该文件
       
      你同意了接收文件“一品荷心.rar”,正在建立连接,如果要中止接收文件,请按取消
        
      连接已经用新TCP直连建立,准备接收文件“一品荷心.rar”。
        
      开始接收文件“一品荷心.rar”.
      
      文件“一品荷心.rar”已经接收完毕,用时0小时0分41秒,平均速度 5.47KG/S.
        
      文件已经保存到目录:“C:\WINDOWS\Desktop”,在还原一品荷心前,推荐你对文件进行病毒扫描。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06:28
      郑重推荐我的偶像——瞎掰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5:08:15
      你既要做评委,又推荐偶像?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09:15
      内外举贤,不避亲仇嘛
      谁叫我厚道呢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5:12:12
      辩论那都是高人干的,没我什么事,别找我啊^_^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13:33
      低人,你还想不想长个?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7 15:14:16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5:05:19
        荷心要发送给您文件“一品荷心.rar(52KG)”,您是要接收还是谢绝该文件
         
        你同意了接收文件“一品荷心.rar”,正在建立连接,如果要中止接收文件,请按取消
          
        连接已经用新TCP直连建立,准备接收文件“一品荷心.rar”。
          
        开始接收文件“一品荷心.rar”.
        
        文件“一品荷心.rar”已经接收完毕,用时0小时0分41秒,平均速度 5.47KG/S.
      
      
      瞎掰老大,这个“KG/S”是啥东东??公斤/秒?
      
      ^o^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15:29
      先进呐,大传活人?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5:16:18
      陈先进:抗议!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22:29
      *_*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5:26:42
      http://www.new-youth.com/model/luntan/view.asp?article_id=4141241&bankuai_id=1553&page=1&ismaster=0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30:43
      就一张?活人呢?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5:31:24
      闻名不如见面啊

    作者:紫书 回复日期:2004-3-7 15:38:08
      子弹同学,泥有胡闹了,偶去找兰同学拉, 哈哈

    作者:旧梦天涯 回复日期:2004-3-7 15:39:18
      照片很傻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5:41:05
      没人报名?平时批荷心的人挺多啊。也许是子路老大太猛了?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5:42:40
      评委打瞌睡中……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6:06:05
      还有还有^_^
      
      http://www.tianyablog.com/blogger/view_blog.asp?idWriter=95428&Key=800965144&BlogName=weber

    作者:梳枝 回复日期:2004-3-7 16:09:36
      人不要脸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但是不要脸又不是封ID的理由,所以,没有办法。谁当正方,无论结果如何,本赞助商奖5台彩电。

    作者:daofeng 回复日期:2004-3-7 16:12:40
      鄙视绝对瞎掰为自己的blog打广告!
      
      除非你把广告费补交给组委会~~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6:12:45
      5台彩电当出场费我可以考虑
      
      上次为了与湖人讨论这事,还写过一个专帖^_^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7 16:15:19
      有赞助了,估计报名会踊跃些
      
      ^o^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6:17:42
      海天酱油让我想起一个mm,在天涯的mm
      
      
      ^_^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7 16:20:59
      倒~~~~~
      
      ^o^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6:38:27
      大赞助商啊,5台彩电我都想下场了 :)
      
      有赞助就不怕没人。下面就是找场地了,这里太长了...
      

    作者:湖人附近 回复日期:2004-3-7 17:48:36
      5台彩电诱惑太大,算了,我来做正方。:))
      
      子弹你做裁判吧。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7:49:36
      5台彩电?!!!!
      我要求当正方。

    作者:sight2003 回复日期:2004-3-7 17:55:21
      作者:五岳散人_ 回复日期:2004-3-7 13:56:51
        荷心比较害怕现实中露面。其实就是北工大89届毕业的,在某公司工作。要是她的老板知道她每天上班的时候在干这个,准跟她急。:)
      
      不会吧,我的工作本就是闲一阵忙一阵,他长期的一贯的回帖量,比我闲的时候还猛。
      

    作者:sight2003 回复日期:2004-3-7 17:58:33
      作者:呼啸而过的子弹 回复日期:2004-3-7 17:49:36
        5台彩电?!!!!
        我要求当正方。
      
      
      我也要求当正方。

    作者:小的勇敢 回复日期:2004-3-7 19:36:43
      5台彩电啊。诱惑力太大了, 真想接着下场。
      可是怕老板一眼搭上,饭碗没了。 这小子本来这段时间就看我不顺眼呢

    作者:shia1967 回复日期:2004-3-7 20:00:35
      作者:绝对瞎掰 回复日期:2004-3-7 16:17:42
        海天酱油让我想起一个mm,在天涯的mm
        
        
        ^_^
      //我想起一只猫咪。

    作者:海天酱油 回复日期:2004-3-7 20:03:20
      realcat???
      
      ^o^

    作者:fkoven 回复日期:2004-3-7 21:03:16
      game over?

    作者:东郭野驴 回复日期:2004-3-7 21:08:06
      女子是好又是一品核心的马甲,大家不要理他
      
      

    作者:淡蓝格 回复日期:2004-3-7 21:36:36
      周末就这样过去了,明天开始要努力工作了,为这帖子里诸位的本色演出顶一下;

       
    作者:沃鼎 回复日期:2005-7-25 13:22:40 
         
      热闹,呵呵

       
    作者:村人村言 回复日期:2005-7-25 17:11:53 
         
      楼上沃鼎是个顶帖专业户吧
      这个帖不光光热闹的有趣啊
     
    *